家暴法生效首名被捕男子 涉再度毆妻被拘

2016-12-24

【本報訊】在家暴法生效後首名被捕的虐妻男子,被法院強制禁止接觸妻子期間,涉嫌再度毆打妻子,再次被司警拘捕。涉家暴男子姓黃,三十九歲,任職巴士司機。黃與妻結婚已十六年,育有四子女,黃因嗜賭,為此常與妻爭吵,又毆打妻子,妻為了四子女苦忍十年,近兩年黃對妻虐打更嚴重,妻終無法忍受,於今年九月提出離婚,黃又以暴力要求復合,妻於今年十月報警求助。司警調查後,以剛生效的家普法將黃拘控。

候審期間,法院向黃作出禁止接觸受害人的強制措施。本月十八及十九日,

女事主返住所執拾物品、及接女兒搬往院舍暫住,事前已知會黃,黃亦承諾會遵守法院不接觸受害人的強制措施,表示當日會迴避受害人。

不料,女事主進入住所後,發現黃正在等候,並以生果刀指嚇及毆打她。女事主事後接受社工意見,再次報警將黃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