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規範險資舉牌上市公司: 應披露資金來源

2015-12-24

【中新社北京12月23日電】(記者 陳康亮)中國保監會23日晚間表示,保監會近日發佈《保險公司資金運用信息披露準則第3號:舉牌上市公司股票》(下稱《3號準則》),新規要求保險公司舉牌上市公司股票時,披露資金來源等信息。

保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此舉旨在規範保險資金舉牌上市公司股票的信息披露行為,增加市場信息透明度,推動保險公司加強資產負債管理,防範投資運作風險。

據介紹,《3號準則》共8條,對保險機構披露舉牌信息進行了重點規範。其中,《3號準則》明確除披露相關股票名稱、代碼、公告日期、交易日期等基本信息外,還應披露資金來源、投資比例、管理方式等信息。運用保費資金的,應列明相關賬戶和產品投資餘額、可運用資金餘額、平均持有期及現金流情況。

對於2015年末的中國A股而言,市場的一大熱點就在於險資舉牌概念股。近期,前海人壽、安邦等保險機構在股市頻繁出手舉牌多家上市公司,同仁堂、萬科A、大商股份等股票均成為險資搶籌標的。其中,最為引人矚目的當屬“寶能系”對於萬科A的搶籌,作為“寶能系”重要的資金平台——前海人壽已經在萬科身上砸下約100億元人民幣,將後者6.66%股權攬入懷中。

對此,有分析人士指出,在國內貨幣環境持續寬鬆的背景下,固定收益類產品收益率無法覆蓋保險資金負債成本,加大權益類投資力度是保險公司的必然選擇,特別是低風險的藍籌股。但也必須看到,目前有部分公司在舉牌的同時,其負債端是以高收益的萬能險產品為主,存在“短錢長配”現象,可能導致流動性風險,有必要加強規範。

值得注意的還有,為增強政策覆蓋面和公平性,《3號準則》要求保險集團公司舉牌上市公司股票適用本準則,保險資金投資境外市場上市公司股票,達到所在國家或地區法律法規規定舉牌標準的,參照適用這一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