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31224號
2013年12月24日
星期二
不明財產達3億遭起訴 台灣史上最貪法官
2013-12-24
【香港中通社12月23日電】台北消息:台中高分院民事庭法官胡景彬涉嫌收賄賣案,特偵組偵辦時,查獲胡景彬另不有明財產包括現金2700萬元(新台幣,下同)、房產、存款共達3億元,因此另起訴他財產來源不明罪。
胡景彬今年63歲,台大法律研究所畢業,在當法官30多年中,曾經涉及投資地下錢莊和喝花酒,十多年前一度被休職3年,調回台中高分院當民事法官,2010年又涉及在台中中港大飯店,股權民事訴訟中,與他的三房太太黃月蟾,以及林姓律師,以可以讓雙方和解為理由索賄,胡景彬收賄300萬元,黃月蟾還另外多要200萬元。此外,胡還涉嫌另一起詐騙案,至於其他的案件,目前檢調只在懷疑階段,還沒有確切證據。
特偵組在偵辦時查獲,胡景彬名下的財產,多得驚人,光是住家中,就被查獲名酒33箱,頂級天字號韓國人蔘20罐,保險箱中的現金2600多萬,還有藝術品琉璃市價4萬多元。
偵辦人員還發現,胡景彬涉嫌把3.2億的資產,轉到3名妻妾以及6名子女的名下,尤其獨厚3房,資產高達1.7億多,特偵組請求法官,從重量刑,並且沒入不明財產。
胡景彬可說是台灣司法史上,犯下財產來源不明罪,金額最高的司法人員,特偵組研判,他還犯了其他案子,但是他是法官太懂法律,罪證確認非常困難,他違背職務收賄罪,最高可判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