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11976號
2018年11月03日
星期六
崔世安不認同新城澳人澳地吳區提案
2018-11-03
【本報訊】議員吳國昌和區錦新在今年八月向行政府長官崔世安提出,以立法方式確立「填海新城澳人澳地」。然而,崔世安在今年十月回覆,表明不予同意兩人的法案。對此,吳國昌在十日內提出書面質詢和口頭質詢。
今年八月,直選議員吳國昌、區錦新向行政長官崔世安提交「新城區住宅限購制度」法案文本,尋求書面同意。該法案建議,新城區住宅的業權只准由持有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且在新城區尚未有任何住宅單位業權的人士取得,而每名澳門居民只能取得不超過一個住宅單位的業權。
吳國昌為此提出口頭質詢
昨日,吳國昌提出口頭質詢指出,行政長官十月覆函不予書面同意兩名議員的法案;宣稱的原因是必須先聽取社會各界意見取得社會廣泛共識,以及尚未提交城市規劃委員會討論聽取意見。
吳國昌在口頭質詢提出的問題如下:
一、特區政府現在是否應就實行填海新城澳人澳地制度 (在法制層面確立填海新城澳人澳地令佔特區五分之一住宅量的填海新城五萬多個住宅房屋單位,無論公樓私樓,都必須回應澳門居民的房屋需要。) 進行公開諮詢,聽取社會各界意見,取得社會廣泛共識,作出決定?
二、特區政府是否應主動將填海新城澳人澳地制度交予城市規劃委員會討論聽取意見?
三、特區政府是否應繼續確保在完成公開諮詢、城規會討論及相關立法工作前,決不偷步推出填海新城各區住宅用地,藉以確保在不抵觸既有業權權益的情況下預先建立填海新城澳人澳地限購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