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台31條實施滿8個月

國台辦介紹最新落地措施

2018-11-01

【香港中通社10月31日電】國台辦10月31日舉行例行新聞發佈會,發言人馬曉光介紹了近期大陸各地各部門落實31條惠及台胞措施的最新進展情況及亮點。

馬曉光談到,“31條措施”發佈實施已滿8個月,國台辦每次新聞發佈會都會介紹落實新進展。10月17日發佈會後的半個月里,又有5個地方和1家中央企業推出了具體落地措施。

他介紹,10月19日,湖南省發佈《關於深化湘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實施意見》,共59條;10月23日,北京市發佈《關於深化京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共55條;10月18日,江蘇省常州市發佈《關於深化常台經濟社會文化交流合作的實施意見》,共36條;10月19日,福建省龍岩市發佈《龍岩市深化龍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實施意見》,共46條;10月23日,福建省漳州市出台《關於促進漳台經濟社會文化交流合作的實施意見》,共58條。

此外,10月26日,中國國際技術智力合作公司制定了落實“31條措施”實施意見,共38條措施,這也是第一家頒佈具體實施措施的中央企業。在實施意見中,該公司充分發揮自身在人力資源專業服務方面的實力和影響力,在重點業務板塊和區域加快實施惠台服務。服務台胞來大陸創新創業,促進兩岸商務文化交流。

馬曉光表示,迄今為止,已有18個省區市的40個地方,以及1家央企推出具體措施。這些措施將進一步推動“31條措施”全面落實到位,并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為廣大台胞提供更多優惠待遇。

馬曉光說,對於台灣同胞反映的心聲和問題,我們今年2月持續出台“31條措施”,取消台灣居民在大陸就業許可證,給台灣同胞頒發居住證,這一系列措施同時也是為了在應對外部形勢變化之下,怎麼樣使台灣同胞能够更好的享受同等待遇。同時,我們現在加緊擴大開放,深化改革,出台了一系列經貿方面的措施,這些措施也都適用於台灣投資者和工商企業。我們還會繼續通過擴大開放、深化改革來創造更加良好的營商環境,為台商在大陸的事業發展創造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