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公報

2018-10-23

昨日出版的第四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公佈了兩項行政命令及一項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現簡介主要內容。

第106/2018號行政命令,將若干權力授予社會文化司司長,以澳門特別行政區之名義簽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與世界旅遊組織合作備忘錄之修訂》,自公佈日起生效。

第107/2018號行政命令,在港珠澳大橋澳門口岸管理區設立出入境事務站,出入境事務站可每天二十四小時運作,自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第128/201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高校學生活動資助規章》,訂定高等教育基金資助高等院校學生活動的制度。當中,可申請高校學生活動資助的包括﹕一、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高等院校,以及其學院、學校或其他組織單位;二、在澳門特別行政區依法成立且開展高等教育活動的私人社團或財團,尤其是代表高等教育學生的社團或其他相關組織;三、持有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的高校學生。

(法務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