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九部門規範招聘行為促進婦女就業

2019-02-23

【香港中通社2月22日電】中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社部)22日公佈一份由九部門聯合印發的通知,對招聘環節中就業性別歧視的具體表現進一步作出細化規定,旨在促進婦女就業。

該通知由中國人社部、教育部、司法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醫療保障局、中華全國總工會、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最高人民法院聯合印發。

通知規定,各類用人單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在擬定招聘計劃、發佈招聘信息、招用人員過程中,不得限定性別(國家規定的女職工禁忌勞動範圍等情況除外)或性別優先,不得以性別為由限制婦女求職就業、拒絕錄用婦女,不得詢問婦女婚育情況,不得將妊娠測試作為入職體檢項目,不得將限制生育作為錄用條件,不得差別化地提高對婦女的錄用標準。

通知指出,要建立聯合約談機制,根據舉報投訴對涉嫌就業性別歧視的用人單位開展聯合約談,對拒不接受約談或約談後拒不改正的,依法查處,並通過媒體向社會曝光;要健全司法救濟機制,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婦女就業性別歧視相關起訴,設置平等就業權糾紛案由,司法部門積極為符合條件的婦女提供司法救濟和法律援助。

通知還表示,要強化人力資源市場監管,對用人單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發佈含有性別歧視內容招聘信息的,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給予責令改正、罰款、吊銷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等處罰,並將有關情況納入人力資源市場誠信記錄,依法實施失信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