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11965號
2018年10月22日
星期一
林:法律不應是阻礙善治藉口
司警稱公開截取通訊數字影響偵查
2018-10-22
【本報訊】社會現正討論應該公開通訊截取的數字,司警局局長薛仲明提出,公布數字不應該影響刑事偵查、司法保密、司法當局的權限。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提出,增設一個完善截取通訊機制的監察專員抵觸了甚麼?並說:「法律不應是阻礙善治的藉口。」
政府現正公開諮詢《通訊截取及保障法律制度》(https://goo.gl/oKmwNs),昨早的「澳門論壇」進行討論。台上六名嘉賓中,三名來自司法警察局 (台下亦有兩名司警代表),兩名來自社團,一名是律師。
薛仲明表示,某程度上,公布通訊截取的數據可能影響偵查進度。並提出,若公布數據時涉及未偵破的案件,會否間接讓作案者知道司警現正截取其通訊?若公布截取通訊涉及販毒,會否也令作案者使用更迂迴的形式犯罪?對此,台下市民反問,按薛仲明的邏輯,天眼的位置也不應該公布,因為,可能令潛在的犯罪者有所警覺?
薛仲明回應市民時表示,天眼是預防犯罪的手段,截取通訊是取證的偵查手段,完全是兩回事。並重申,關於公布截取通訊數據的意見,司警局持開放態度。重要的是公布不影響刑事偵查、司法保密、司法當局的權限。
台上嘉賓、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則表示,不認同公布數據時透露罪案分類。並指出,香港監察截取通訊的專員是在確保不影響警方執法下,才公布執法部門向司法機關等部門申請截取通訊的數字等基本資料。表明認同司法獨立的林宇滔也提出,多一個完善截取通訊機制的監察專員抵觸了甚麼?並說:「法律不應是阻礙善治的藉口。」
林宇滔亦表示,市民根本不知道,警方過去二十多年監聽是否完全沒有問題?有否向違規違法者作出處罰?並指出,若警員非法截取通訊,不只受到處罰,香港的專員便會公布,也會主動通知受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