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12059號
2019年02月12日
星期二
勿將『美食名片』掃地
陳家良倡多渠道優化食肆加價管理
2019-02-12
【特訊】本澳一直存在節假日食肆加價問題,市政署雖然在通告及巡查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仍存在優化空間。市政諮詢委員陳家良認為可以透過發短信加強通告成效,規定食肆在門口張貼通告減少多消費爭拗,並加強網上程式的使用,以智慧方式強化管理食肆加強。
陳家良指出,本澳食肆放棄休息在節假日開店,因為成本上漲問題,適當加價無可厚非,顧客也諒解。但當前的情況是,儘管市政署在宣傳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引入了便捷的網上通報,並加強了巡查,但仍存在個別食肆漏報甚至不報的不規則情況。而且在加價方面也存在一些亂象,一是加幅參次,由百分之十至四十不等;二是加價期間不一,以春節為例,有只限初一至初三,但也有延長至初七,理據為何,顧客不得而知。
陳家良認為,澳門是世界旅遊城市,更是美食之都,有必要加強食肆在節假日期間加價管理,理順飲食市場,方便居民及遊客。他提出以下改善建議。
修消保法引入規管條例
在宣傳方面,除了強化現有的電視電台、報章及網上宣傳外,可以考慮強化入店宣傳,若條件可以的話爭取發短信給店主,做好直接到點的宣告。
在巡視方面,鼓勵顧客善用「市政在線」等便捷渠道進行舉報,監督食肆做好加價通告。並考慮立例規定食肆須在門口顯眼地方張貼通告,確保顧客在消費前得知加價信息,有效減少爭拗。
在網絡應用方面,除了延續網上通告外,市政署可以考慮在「Easy Go」等應用程式上加入食肆情況,建設「節假日覓食地圖」,並標註開店及加價信息,方便顧客消費。
最後,陳家良指出,由於美食是澳門的一張名片,澳門雖然是自由巿場,但應該探討一下:在修訂消保法時,是否可以考慮引入一些條款,就食肆在節假日開店加價的幅度和時間進行規管,從而更好地宣傳澳門的美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