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12058號
2019年02月11日
星期一
衛生局拒夢瑩送外做復明手術
林玉鳳:上訴行政法院
2019-02-11
繼前日在臉書代發家暴受害人劉夢瑩父親的聲明後,立法議員林玉鳳昨也在臉書發聲明回應衛生局,對當局發表與事實不符、混淆視聽的回應表示強烈憤慨,必就當中涉及行政失當的問題跟進到底。同時,她將協助當事人就不送外做復明手術之決定到行政法院上訴。
林玉鳳在臉書(https://www.facebook.com/agnesmacau/posts/10156973511011303)貼出達四千字長文,對衛生局日前發表與事實不符的回應表示強烈憤慨,並就被混淆視聽及公眾疑惑之治療費用及方案內容,發表澄清聲明。
聲明五個重點為:家暴受害者之治療費用是由衛生局墊支,而非捐贈;衛生局所墊支的一百八十萬治療費用乃「救命費」,非「復明手術費」;「OOKP」復明手術是香港威爾斯親王醫院和養和醫院的建議;衛生局發出的部分治療訊息,與受害家庭遭遇之不同之處;公眾募捐乃無可奈何的最後選擇。
公開私下兩套說法?
林玉鳳提及,據受害者父親轉述,山頂醫院眼科每次被問及會否安排做復明手術時,曾回應「三十歲不等於不可以盲」,最後一次回覆送外診治請求時,解釋是「目前未有相應技術,即使手術成功,也無法提供覆診跟進」,而所有溝通過程中從沒出現「基於病人安全」及「手術目前在類似的個案中仍未納入常規治療手段」兩個理由。到底衛生局拒絕「OOKP」手術申請的真正原因為何?值得深思。
林:涉行政失當必跟進到底
林玉鳳明言,衛生局發出的部分治療訊息,與受害人及其家屬之遭遇並不完全相同,她個人必會就此事所涉及的行政失當問題跟進到底。
同時,在事件公開後衛生局才在新聞稿中較明確拒絕受害人的復明手術送外診治申請,為此她將協助受害人就送外診治委員會之決定,根據《行政程序法典》向行政法院提出司法上訴,祈「使一直藏於黑盒中的送外就診機制可以在陽光下被檢視」。
劉父:無法理解局方反應
至於受害者父親劉科前日也就衛生局之公開回應,透過林之臉書發表逾千字的聲明(https://www.facebook.com/agnesmacau/posts/10156971343926303),重申發起公眾募捐,是經數月等待、多方嘗試無果後,不得已的最後選擇。
劉科表示,他們家屬一直願意且很期待與山頂醫院為其女兒找到最好的改善辦法,但院方一直沒有正面回應,就在被迫發起公眾募捐後,衛生局卻立刻作出那樣的公開反應,他對此實無法理解。
強調非常感激山頂醫院人員救治及送港就診的劉父不明白,為什麼香港兩醫院的治療方案,竟與山頂的看法大相徑庭,前者說是最佳選擇,後者則說是風險很大、可能失明。然而問題是,他女兒現在已經失明,正是希望通過手術才有可能重見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