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商會提醒食肆春節加價須守規

2019-02-04

【特訊】臨近農曆新年,部分食肆於節假日期間加收服務費或調整價格。澳門餐飲業聯合商會提醒,為避免引起誤會,建議同業在節假日期間經營時須注意並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若業界需調整價格或加收服務費,請清晰列明調整之日期,例如寫明公元日期及節假日時段。根據第16/96/M號法令,相關飲食及飲料場所持牌人在調整價格或加收服務費實施前必須向發出執照之實體(旅遊局或市政署)提出申報,如違反以上有關規定,最高可被科以澳門幣五千元之罰款。

如發出執照實體為市政署,商號持牌人可於市政署轄下服務中心申請其專用的網上帳戶,透過飲食及飲料場所一站式發牌服務專題網頁(www.iam.gov.mo/onestop-fnb)登入辦理“網上申報價目表服務”。

業界在調整價格或加收服務費時,須在價目表上顯示並於門口及場所當眼處貼出標示,以便顧客知悉有關資訊。業界調整價格期間,亦請服務員落單時提醒顧客加價情況,並備充足零錢,以免結帳時因四捨五入引起不必要紛爭;出售重量計價的食材(如海鮮等),建議以公制或說明斤兩計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