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12050號
2019年01月29日
星期二
勒收車資不遂
的哥誣告乘客
2019-01-29
【本報訊】一名犯規纍纍的的士司機,日前再企圖濫收車資,遭乘客拒絕後,竟報警反指乘客偷竊他的財物。在疑點重重下,終被警方揭發他誣告,將之拘捕。
疑人有卅八次違規前科
造成該名的哥如此囂張和目無法紀,背後實是有因,就是他有多達三十八次違規前科仍可繼續當的士司機!
該名「惡人先告狀」的的哥姓吳、卅餘歲。案情指,上周五晚上約七時,吳於路氹城賭場酒店接載四名乘客前往關閘,期間吳不按表收費,途中向乘客要求三百元車資,四名乘客即時拒絕。吳遂將的士駛回上車地點要乘客下車,乘客拒絕下車,吳則自己下車離去。乘客於是取下吳車廂展示的工作證記錄其資料,以便追究。
吳稍後折返,發現工作證被人移動過,估計被乘客記下資料,於是惱羞成怒,竟報警稱被乘客偷去工作證及一千元現金。治安警接報到場調查,發現案件疑點重重,相信乘客當時觸動司機工作證是為了記錄資料,用於檢舉司機之用。查問下,吳終承認誣告乘客,供認工作證和現金是自己收藏起來。
警方翻查資料顯示,吳某過去曾有多達三十八次違規記錄,包括拒載及濫收車資等。治安警以誣告罪將吳某拘捕移送檢察院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