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高領取長者綜援合資格年齡
香港政府稱絕無半點懲罰性旨在釋放勞力
2019-01-23
【香港中通社1月22日電】(記者 卓隆)香港特區署理行政長官張建宗22日重申,特區政府銳意以正面態度協助60至64歲健全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計劃受助人。把領取長者綜援合資格年齡由60歲改為65歲,絕無半點懲罰性,而是希望達致多贏局面,既可釋放勞動力,也讓他們多賺點錢。
當天上午,張建宗出席行政會議前會見傳媒時表示,他21日以署理行政長官身份,邀請反對派議員在24日下午會面,討論60至64歲健全人士申請綜援的安排,希望他們應邀出席,坦誠對話,集思廣益。
張建宗表示,上星期特區政府已迅速推出額外措施,設立“就業支援補助金”,向60至64歲健全綜援受助人每人每月發放1060元(港幣,下同)定額補助金,使他們獲發的綜援金額與長者綜援金額看齊,即3585元。
除了這新設的補助金外,張建宗指出,60至64歲健全綜援受助人還可享租金津貼,其中單身人士可獲1800多元,香港醫院管理局亦會向他們提供免費醫療。此外,特區政府也會向受助人提供就業支援配套,他們不需到處找工作,社工、勞工處會幫助他們進行就業配對。如需接受培訓,培訓機構還會向他們提供培訓津貼,有關津貼金額是不用扣減的。
“在這樣的環境下,大大增加他們成功就業的機會。”張建宗表示,60至64歲健全綜援受助人就業後,還可獲得最高2500元的豁免計算入息。如果把各項金額加起來,受助人的收入增加,每月可達7000至8000元。受助人既可以有一份工作又能領取綜援,這是對他們很大的幫助。
張建宗強調,政府盡量鼓勵的是有工作能力的受助人。受助人如果屬健康有問題,他們仍然可享有其他綜援福利,這些並不會扣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