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啟惠涉賄一審無罪

法院解除出境限制

2019-01-10

【香港中通社1月9日電】台北消息:台灣“中央研究院”前院長翁啟惠涉受賄,去年12月28日一審獲判無罪。台北士林地方法院9日證實,翁啟惠聲請解除限制出境,法院裁定准許。

翁啟惠被控收受台灣浩鼎生技董事長張念慈賄賂,以女兒名義收受張念慈提供的3000張浩鼎股票作為對價,交換“中研院”研究醣分子生產方法的成果。士林地方檢察署2017年依貪污治罪條例期約賄賂、收受賄賂罪起訴翁啟惠,另依期約賄賂、交付賄賂罪起訴張念慈。歷經2年偵審,士林地方法院去年12月28日一審判決翁、張無罪,仍可上訴。

翁啟惠因案遭限制出境,日前聲請解除限制。士林地方法院證實,一審已判決無罪,難認犯罪嫌疑重大,故解除限制出境、出海處分。 因案件引發台灣社會持續關注,翁啟惠於案發後曾滯美不歸,二度請辭院長職務,返台後多次向公眾澄清事件。翁啟惠在審判後發聲:“正義雖到,名譽難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