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14304號
2026年06月03日
星期三
台當局擬修法制裁毒駕 吸毒者或直接吊銷駕照
2026-06-03
【香港中通社6月2日電】台灣毒駕頻傳,台灣當局交通部門6月1日稱,規劃修法,將毒駕加重為吊銷駕照且3年內不得再考,吸食第一、二級毒品者,即便未駕車也將吊銷駕照等。
據報道,2025年,全台毒駕移送偵辦案件高達8659件,與2021年相比,暴增約200倍。2026年1月至4月,全台毒駕查獲件數已達4725件,平均每天查獲近40件毒駕案件。毒駕已變成嚴重影響公共交通安全的問題。
交通部門稱,規劃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重點包括將吸食毒品後駕車者由現行扣押駕駛照1至2年,加重為吊銷駕駛執照且3年內不得再考;對施用第一級、第二級毒品者,即使未有駕車行為,亦將吊銷駕照並限制重新考領,施用第三、四級毒品則扣押駕駛執照。
據公開資料,台灣當局規定的第一、二級毒品包括:海洛因、嗎啡、鴉片、可卡因、大麻、搖頭丸、安非他命、依托咪酯等。
交通部門指出,同時提高毒駕初累犯罰鍰額度,增訂年滿18歲同車乘客明知駕駛人施用毒品仍搭乘者處罰規定,藉由共同責任機制提升社會防制效果。另外將建立毒駕者及施用毒品者的駕駛資格管理制度,未來受扣押、吊銷駕照處分者,須完成毒品戒癮治療或毒品危害講習,並於一定期間內未再施用毒品,才能重新考領或換發駕駛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