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14271號
2026年04月25日
星期六
翻來覆去光復圍
2026-04-25
【特寫】「光復圍」的歷史超過百年,是「下環四圍」之一,也是現時保留得最好、規模最大的圍里建築。二○二二年,文化局代表向城市規劃委員會指出,「光復圍」具有一定價值;但文化局之後放寬限制,由二○二二年「不得增加高度」改為允許增加建築高度,限高為二十點五米。
有城市規劃委員會委員認同公眾意見指出,放寬限制將令光復圍出現高低參差的新建部分,這個奇怪的情況將會破壞整個圍里的氣氛和建築價值。值得注意的是,光復圍內其中一幢建築物僅次於媽閣廟,是區內第二舊的現存建築,且內部結構仍然完整,但文化局沒有在規劃條件圖草案提出保育要求。
另一方面,業權人提出「光復圍」並非「法定文物」、不在「澳門歷史城區」或其緩衝區,且與重大歷史人物及事件無任可直接關聯等理由,表明最新的規劃條件不是「特批」或「放高」。基於合法、合理及公平原則,光復圍理應依法獲得相應發展規劃條件。
公眾難以理解的是,《文化遺產保護法》生效超過十年,文化局曾經啟動四次「法定文物」的評定程序,涉及三十多個項目,為何「光復圍」一直不在其內?文化局局長梁惠敏前日回應時重申,建築物經過「不動產類文化遺產普查」後,該局均會因應其價值論證、輕重緩急等實際情況來決定是否啟動「法定文物」的評定程序;所以,如果未啟動程序,可能是未具備啟動程序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