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14251號
2026年04月02日
星期四
投資要謹慎 法律及制度須持續完善
2026-04-02
【正視聽】為更好發展金融業及推動綠色金融、特色金融等發展,本澳近年持續完善金融體系及相關法律,同時,調高了本地銀行的存款保障上限。無論如何,居民在投資上要小心謹慎。近年,不少保險公司、金融機構都有推出不同的投資或理財產品,監管機構要加強監管,保障居民和維持本澳的金融體系秩序。
本澳近年所修定與金融體系有關的法律包括有:《投資基金法》、《存款保障制度的補償限額》、《金融體系法律制度》、《信託法》、《稅務信息交換法律制度》、《清洗黑錢及資助恐怖主義犯罪的預防措施》、《預防及遏止清洗黑錢犯罪》及《預防及遏止恐怖主義犯罪》等,以持續完善本澳金融體系及安全保障,居民在有關法律保障之下,亦對本澳的金融體系和金融、理財產品建立了信心。
截至今年1月,居民存款總額約為8370億澳門元(下同),分佈在銀行儲蓄與定期存款、外幣配置、保險及理財產品等,另外,非居民存款有3263億元。據民眾建澳聯盟早前拜訪金管局時反映,民眾建澳聯盟去年底接獲多名澳門居民就投資本澳某金融機構的理財產品後遭受權益損害的求助,相關個案仍在跟進當中。雖然未知事件的來龍去脈和詳情,既然有這些情況,反映出本澳的金融市場中,在投資理財產品監管中存在漏洞、法律或保障的不存完善、存在灰色地帶、責任不夠清晰等,所以,監管方面應該藉有關糾紛事件,檢討有關制度及法律保障,以進一步完善本澳金融體系。同時,因應金融業務、保險和金融或保險機構所代理的理財或投資產品的發展趨勢,持續完善相應的制度、法律、制定指引,以及面向消費者的宣傳,提升消費者的自我保護意識和權益了解,避免法律和制度的滯後而令消費者權期受損,繼而影響本澳的形象及投資者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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