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14139號
2025年11月17日
星期一
要持續提升電訊服務質量
2025-11-17
【特稿】本澳電訊市場業務經過開放後,出現新的經營者,當中又有經營者宣告結業離場。本澳電訊市場服務中,最令消費者所垢病的,莫過於價錢與質量兩大核心問題,縱然開放市場、引入新經營者之後,市場收費相比過往有下調,但在收費和服務質量上,不少用戶都覺得有提升的空間。據郵電局指,希望在下月向業界諮詢《電信法》,用戶最期待的結果,是質量提升、收費下調,未來能否實現?
統計暨普查局資料顯示,去年本澳通訊業收入(69.9億元)及支出(47.2億元)均按年微跌0.4%,全年錄得26.1億元盈利。行業的收入和盈利同樣主要來自子行業中的電訊服務,相關金額分別為63.7億元和25.8億元,佔通訊業的9成以上。用戶數目方面,今年第3季末流動電話用戶1502744戶和互聯網登記用戶782946戶按年分別增加4.4%及1.6%;首3季互聯網使用時數下跌0.6%至13.1億小時。反映出本澳有關市場仍呈增長,但有流動電話供應商急流勇退退場,到底是本澳市場難以經營?還是對發展前景持不樂觀看法呢?
本澳電訊市場業務經過開放後,有新的經營者加入,在開放之初,流動電話服務價格一度有過一段日子的減價戰,但近年減價的幅度都「不見血」,減價空間比較溫和,市場進入了自然調節、拒絕內耗、不作惡性循環競爭,比較關注如何留住客戶,而電訊服務使用者最關心的,始終是質量和價格兩大核心問題,如今各電訊公司之間價格相距不大,又再沒有割喉式的減價回蝕用戶,用戶只好將注意力集中在質量之上,有部份流動電訊用戶反映,本澳的流動電訊網絡服務仍未如人意,部份尖峰時段有時會出現網絡塞車的情況,也有用戶反映,部份室內場所甚至戶外有訊號接收不良情況。作為監管實體,郵電局有責任監管電訊服務供應商的服務質量,並定期向社會公佈收到的電訊投訴個案,增加透明度,由社會共同監管,而不是當發生網絡事故時,按程序要求發生事故的供應商提交事故報告,大不了作個處罰了事,要將用戶的利益與營運者利益之間取得更好的比例分配。
作為監管實體,郵電局絕對有責任監管及要求電訊供應商提升服務質量,否則,澳門如何能跟上智慧城市的步伐。再者,在價格上,若電訊供應商當年盈利狀況理想,可否要求其加大對社會回饋的支持度?未來在修改《電信法》中,可否研究引入有關機制,不論在產品或服務價格、社會公益方面,都可以作出更大一步的舉措,回饋戶用、回饋社會,更關注用戶感受。
>>十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