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安及石排灣兩工業用地規圖草案

2025-10-23

工務局建議放寬「北安填海區-P1地段」的限高

工務局建議「石排灣填海區工業區-A地段」的最大覆蓋率由二○○一年的八成改為無限制

【本報訊】工務局曾於二○一九年為一幅北安用地發出規劃條件圖草案,訂定樓宇限高為十三點五米,現在最新公示的草案改為五十米。

土地工務局現正公示十三份規劃條件圖草案 (https://pse.is/898rau),收集意見至十月廿三日,其中一份草案涉及「興隆街114-128號-氹仔(北安填海區-"P1"地段)」(90A044),是第二次公示。二○一九年,工務局發現當時的草案建議用途與批地合同有差異,故要退回處理,城市規劃委員會沒有討論。

「興隆街114-128號」是租賃批地,面積為三千三百○七平方米,今份草案建議用途為「工業用地」,而二○一九年的草案建議「工業」。今份草案建議樓宇最大許可高度為五十米,而二○一九年的草案建議十三點二米。

二○一九年的草案建議,在工程計劃草案及建築計劃階段須聽取環境保護局的意見,今份草案則改為「土地工務局在經適當說明理由的情況下,可要求提交環境影響評估報告供具職權實體審議」。

另一份「工業用地」的草案是「位於鄰近蓮花海濱大馬路之土地—路環(石排灣填海區工業區-A地段)」(2001A005)。該土地是租賃批地,面積為二萬七千五百一十三平方米。

規劃條件圖草案建議用途為「工業用地」,樓宇最大許可高度為二十點五米,最大許可地積比率、最大許可覆蓋率均為無限制(二○○一年街道準線圖的土地最大覆蓋率為百分之八十)。

草案建議,當遞交工程計劃草案時須一併呈交該地段之土地潛在污染評估報告,供環境保護局審核。土地工務局在經適當說明理由的情況下,可要求提交環境影響評估報告供具職權實體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