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份規圖草案收集意見

2025-10-20

民國大馬路20-22號的規圖草案沒有一些之前規圖的條文

民國街95-133號部份現有建築物

河邊新街269A號的拱廊整體外觀須需河邊新街271號A、B保持一致

【本報訊】土地工務局公示十三份規劃條件圖草案 (https://pse.is/898rau),收集意見至十月廿三日,當中七份草案需要文化局發出具約束力意見。

「民國大馬路20-22號」(2009A036)屬於長期租借批地,土地面積為七百○七平方米;土地位處文物保護區內,受《文化遺產保護法》規範。

規劃條件圖草案建議用途為「H2類居住用地」、「C1類商業用地」、「C2類商業用地」、「TD1類旅遊娛樂用地」;樓宇最大許可高度為二十點五米,最大許可地積比率為無限制,最大許可覆蓋率為百分之六十。

工務局曾於二○二一年發出規劃條件圖,當時列明「必須在地段範圍內提供足夠的車輛等候空間,避免車輛在公共道路上等候進入建築物的停車場」,今份草案沒有這條文。

二○二一年的規劃條件圖也列明「須保留地段內現存樹木,但當不可能在原位保留時,必須請求市政署協助將該等樹木移栽在地段範圍內的其他地方」,今份草案也沒有這條文。

二○二一年的規劃條件圖亦列明「項目的佈局及設計應保留項目範圍內的植被,並採用適當之綠化方案,使其與周邊的生態環境及自然景觀相結合」,今份草案亦沒有這條文。

相比二○二一年的規劃條件圖,今份草案簡單列出「在工程計劃草案及建築計劃階段須聽取環境保護局及市政署的意見。」

文化局已對今份草案發出具約束力意見,內容與二○二一年的規劃條件圖相同:樓宇及其構築物的最高點不得超過海拔二十七米;土地覆蓋率不得超過百分之六十;維持現有戶外開敞空間及綠化的環境特色。

「民國街95-133號」(92A149)也是位於文物保護區內,其規劃條件圖草案同樣需要文化局發出具約束力意見。該土地屬於長期租借批地,面積為一千五百一十五平方米,受《文化遺產保護法》規範。

規劃條件圖草案建議用途為「H1類居住用地」,建築高度從地面層相對標高起計算,最高可為九米(最多三層),最大許可地積比率為無限制,最大許可覆蓋率為百分之三十。

草案也列明「在工程計劃草案及建築計劃階段須聽取交通事務局、市政署及環境保護局的意見」。

文化局的具約束力意見包括:建築高度從地面層相對標高起計算,最高可為九米(最多三層);最大許可覆蓋率為百分之三十;地段內需預留綠化空間,且建築外觀設計須與周邊綠化環境相協調。

另一份需要文化局發出具約束力意見的規劃條件圖草案涉及「河邊新街269A號」(2012A001),土地性質包括私有土地及長期租借批地,原本面積為九十七點一七平方米,當局曾在二○一二年發出街道準線圖。

今份草案建議用途為「H2類居住用地」、「C1類商業用地」、「C2類商業用地」、「TD1類旅遊娛樂用地」;樓宇最大許可高度為二十點五米,最大許可地積比率、最大許可覆蓋率為無限制。

草案建議將十二點四平方米土地用作公共街道用,應被騰空及歸入國有公產土地。

土地位處文物保護區內,受《文化遺產保護法》規範,文化局已為草案發出具約束力意見:樓宇高度不得超過二十點五米,遵守七十六度角線;原拱廊底之騎樓空間維持作為公共街道用途。

需延續現有建築之弧形拱廊外觀特色,包括拱廊的飾線、樣式、尺寸、弧度及高度設計,使拱廊整體外觀與河邊新街271號A、B保持一致。限制材料之用,面向河邊新街之立面須使用洗水石鋪敷牆身或採用粉刷牆身,門窗使用木製或金屬製框架。

建築物必須預留位置安裝冷氣機,且面向河邊新街之立面不應有突出物,廣告物須為該區拱廊建築之傳統突字透招牌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