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14103號
2025年10月06日
星期一
特區政府高度重視網絡輿情
2025-10-06
【本報訊】新聞局表示,政府將繼續做好官方訊息發佈及關注網絡輿情的工作,主動回應社會關切,讓廣大市民及時、清晰、準確了解政府的施政工作,消除誤解誤讀。倘網絡言行構成犯罪,警方依法調查追究。
議員李振宇提出「網絡輿情處理機制」的書面質詢。他表示,由於網絡生態環境的特殊性,一些社會事件在經過網絡的傳播、醞釀後,會在很短時間內形成強大的網絡輿論力量,而這種輿論力量的走向難以預測,具有雙刃劍的效應。
李振宇續表明,一方面,有關輿論力量可以形成社會監督,推動社會正義,另一方面,有關輿論力量亦有可能導致網絡輿情呈現失控狀態,給社會穩定帶來不確定性因素,增加政府社會治理的壓力。
李振宇提出,網絡空間不是法外之地,國家高度重視法治在網絡強國建設中的基礎性作用,強調要依法治網。政府是否會推動網絡輿情立法,建立網絡輿情快速干預機制,減少網絡輿情對社會穩定帶來的不良影響?
新聞局代局長黃樂宜回覆時表示,特區政府高度重視網絡輿情,透過跨部門合作機制系統化蒐集社情民意。另一方面,對於涉及特區政府施政或公共利益的網上不實訊息、謠言,職能部門經過專業研判後會及時澄清,以正視聽,遏止不實資訊的傳播。
黃樂宜續提出,特區政府已多次重申,網絡從來不是法外之地。本澳現行法律體系中雖沒有針對網絡輿情的單行法律,但在不同法律中已具備相關條文處理涉及網絡言論的犯罪行為。
黃樂宜列舉,《民防法律制度》有突發公共事件下的妨害公共安全、秩序及安寧罪;《刑法典》有誹謗罪、侮辱罪、公開及詆毀罪、煽動戰爭罪、煽動滅絕種族罪;《維護國家安全法》有煽動叛亂罪;《行政長官選舉法》及《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法》均有公然煽動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