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14102號
2025年10月04日
星期六
副警司濫權案再次敲響法治警鐘
2025-10-04
【正視聽】澳門廉政公署揭發的一起治安警察局副警司涉嫌濫用職權、規避過關檢查案件,如一顆巨石再一次投入平靜湖面,激起層層漣漪,引發社會廣泛關注與深刻反思。曾記得在2018年的時候,也發生過類似案件,也是廉政公署揭發海關一名處長涉嫌利用職權,違法指示下屬不按正常工作程序執法,放行一批被海關人員查獲的沒有申報的貨品,事後保安司司長黃少澤認為事件反映了海關內部監管和本澳口岸關務工作上,存在亟需正視的問題,同時要求認真檢討內部管理和監督工作狀況,迅速採取改善措施,完善領導及各級主管人員的操守管理,確保海關隊伍廉潔奉公。如今時隔多年又再發生這樣類似的案件,不僅關乎個別公職人員的行為失範,更暴露出執法隊伍管理中的深層問題,為澳門法治建設敲響了振聾發聵的警鐘。
法律是社會秩序的基石,是公平正義的保障。對於公職人員,尤其是執法人員而言,法律更應是不可逾越的紅線、不可觸碰的高壓線。然而,涉案副警司在2020年至2024年期間,逾百次獨自或帶領家人利用警員證進入內部員工通道辦理過關手續,繞過海關檢查區域,公然規避正常的關檢程式和出入境管控措施。這種行為是對法律尊嚴的踐踏,是對公職人員職責的背叛。他或許以為憑藉自己的職位和身份,可以游離於法律之外,享受特權帶來的便利。但這種“特權思維”和“僥倖心理”,讓他一步步走向違法犯罪的深淵。其行為不僅損害了自身形象,更嚴重影響了公眾對執法隊伍的信任,讓人們對法治的權威產生質疑。當執法者自己都不遵守法律,又如何能讓民眾信服法律的公正與威嚴?
這起案件猶如一面鏡子,清晰地映照出執法隊伍管理中存在的深層漏洞。從涉案副警司能夠長期、頻繁地違規使用內部通道,且未受到有效制止來看,內部監督機制顯然存在失效的問題。是監督流程存在漏洞,讓違規行為有機可乘?還是監督人員責任心缺失,對違規行為視而不見?無論是哪種情況,都反映出執法隊伍內部監督的乏力。同時,人員管理方面也存在不足。對公職人員的日常行為規範教育不夠深入,導致個別人員法律意識淡薄,缺乏對職業操守的敬畏之心。此外,對於公職人員家屬的管理也存在空白,涉案副警司多次帶領家人違規,卻未受到任何約束,這無疑助長了其違規行為的氣焰。這些管理漏洞如果得不到及時填補,類似的違法違規事件可能還會再次發生,嚴重損害執法隊伍的形象和公信力。
《管子》說:“法者,天下之程式也,萬事之儀表也。”澳門作為一個法治社會,法治建設是其穩定發展的重要基石。這起案件為澳門乃至整個社會的法治建設敲響了警鐘,提醒我們法治建設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容不得絲毫懈怠。加強法治建設,首先要強化公職人員的法律意識和職業操守教育。通過定期培訓、案例警示等方式,讓公職人員深刻認識到法律的嚴肅性和自身職責的重要性,從思想上杜絕違法違規行為的念頭。其次,要完善內部監督機制,建立健全多層次、全方位的監督體系,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確保公職人員的行為受到有效約束。此外,還要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懲處力度,提高違法成本,形成強大的法律威懾力。
--昀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