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批示 免重複冗長程序

兩勝訴公司免競投獲發八年期的士牌照

2025-09-23

【本報訊】兩間公司於二○二三年不被接納競投的士牌照後向行政法院上訴且獲判勝訴。特首岑浩輝於九月十六日批示,在豁免公開競投下,向兩間公司發出的士牌照,以免重複進行冗長的競投程序而引起不便。交通事務局指出,每間公司最多可為五十部八年期的士申請執照,預料不遲於明年第二季投入營運。

二○二三年,政府為十個八年期的士牌照進行長達三天的開標程序,四十間公司參與競投,當中十九間不被接納。多方雖質疑開標存在問題,但時任交通事務局副局長李頴康堅稱開標過程依法依規,時任局長林衍新亦有同一說法。

其中三間不獲接納參與競投的公司向行政法院提出上訴。去年中,行政法院裁定開標委員會涉及違反公開招標的程序規則,因此撤銷開標委員會不接納三間公司標書的決定。

事隔逾一年,在前交通事務局局長林衍新離任後約兩個月,行政長官岑浩輝批示豁免進行公開競投以發出兩個輕型出租汽車客運普通准照。

昨日生效的行政長官批示列明,鑒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的輕型出租汽車持續短缺,其數量無法滿足本地區的殷切需求,同時,考慮到於二○二三年開展的輕型出租汽車客運普通准照公開競投程序中不被接納標書的兩間公司在嗣後進行的司法上訴中獲判勝訴。

因此,為確保上述事宜的開展符合市民實際需求,最有利於維護公共利益的解決辦法是以豁免進行公開競投方式,額外發出兩個輕型出租汽車客運普通牌照給兩公司,以避免重複進行有關冗長的競投程序而引起不便。

批示列明,豁免進行公開競投以發出兩個輕型出租汽車客運普通准照,每一獲發准照的公司可最多為五十部符合法定要件之的士申請發給附屬於該准照的執照。

交通事務局發出新聞稿表示,為回應公眾對的士服務的殷切需求,迅速增加的士數量,第177/2025號行政長官批示,豁免進行公開競投以發出兩個輕型出租汽車客運普通准照,每一獲發准照的公司可最多為五十部符合法定要件之的士申請發給附屬於該准照的執照,准照由發出日起計有效期為八年。

交通事務局也提出,是次發出准照是基於公共利益和市場對的士需求的考量,並按二○二三年十個八年期輕型出租汽車客運普通准照公開競投的實際情況而作出,可為市場投入最多一百部的士,預計相關的士將不遲於二○二六年第二季起陸續投入巿場營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