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13983號
2025年05月17日
星期六
新馬路驚現『違和』招牌
文化局允反映
2025-05-17
【本報訊】新馬路建築群其實是法定文物,上月卻出現一個令到市民覺得「很核突」的紅色底、黃色字的大招牌。文化局局長梁惠敏昨日回應傳媒時表示,該局沒有收到相關申請,文化局將向發出牌照的另一部門反映。
文化遺產委員會平常全體會議在昨早舉行。結束後,文化遺產委員會代主席(文化局局長)梁惠敏向傳媒介紹會議內容。在會議中,文化局向委員會介紹《「澳門歷史城區」保護及管理計劃》實施情況、促成被評定的不動產維修保養情況,以及大三巴銅像修復及設置避雷系統事宜,並諮詢意見。
《「澳門歷史城區」保護及管理計劃》在去年六月起正式生效。梁惠敏表示,會為保護世遺推出五個指引:廣告招牌安裝指引,建築修復指引,遺產影響評估編制指引,對外開放的世遺建築物日常管理指引,遊客參觀指引。當中,廣告招牌安裝指引已經推出多年,其他四個指引爭取在今年內完成。
記者提出,文化局認為《被評定的不動產及緩衝區內廣告招牌安裝指引》的實施成效如何?新馬路建築群其實是被評定的不動產(簡稱法定文物),上月出現一個令到市民覺得「很核突」的紅色底、黃色字的大招牌。究竟,對方有否事前向文化局申請?文化局有否批准?事後有否要求糾正?
梁惠敏回應時表示,《被評定的不動產及緩衝區內廣告招牌安裝指引》(https://pse.is/7l8m7n) 已對「特定街道或區域」、「紀念物、具建築藝術價值的樓宇、建築群」、「場所、緩衝區」列出廣告招牌的數量、尺寸等要求,希望店舖裝修前參考指引,但有些個案未經諮詢文化局便展開工程。
至於新馬路的紅色底、黃色字的大招牌,梁惠敏補充,文化局沒有收到相關申請。由於相關牌照由其他部門發出,文化局將會反映。
另外,文化局向文遺會介紹「促成法定文物維修保養」的跟進工作。梁惠敏指出,隨著《文化遺產保護法》的生效,法定文物的日常維護保養是業權人的責任。文化局每年至少兩次巡查全澳一百六十五項法定文物,對於缺乏維修保養的狀況,有機制通知業權人履行義務。
近年,文化局向七十項法定文物的業權人發出維修保養的通知,有超過七成的業權人已按要求履行義務。然而,由於有十八宗個案找不到業權人或業權沒有回應,文化局進而發出強制通知,當中兩個已由文化局強制展開維修保養工程,兩幅建築物位於望德堂坊和戀愛巷,日後可向業權人徵收相關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