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13965號

2025年04月25日

星期五

拒絕隱形工時

2025-04-25

調研單位公佈有關調查

不少打工仔離開工作場所後未必能夠真收工 (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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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澳《勞動關係法》中列明,任何工作者正常不應每天提供服務超過8小時,每周不應超過48小時。據2024年12月底發佈的「2024年各業職工工作現狀調查」中統計,受訪者的整體為8.37小時/日,本澳打工仔工時不算短,而且還未包括隱形工時。

隱形工時未必存在在每個行業,但不少打工仔每日離開工作地點後,即使身在家中或在進行其他文康活動時,仍然受到手機/平板電腦通訊軟件中來自上司、工作群組中的工作所遙控, 繼續處於工作狀態,這就是隱形工作的一個例子。打工仔所謂下班後的私人生活,受這種隱形工時、隱形加班所侵蝕,偏偏收不到超時工作(加班)補償。近年,全球多國打工仔提出要「真下班」、「真收工」,保障僱員離線權及休息權,讓打工仔的私人生活空間不再受隱形工時所蠶食。

多個行業存在隱形工時

準時收工是不少打工仔的目標及理想工作態度,但不少打工仔離開辦公地點後,手機/平板電腦依然徹夜響過不停,不同通訊軟件中的上司、同事、工作群組的工作訊息在打工仔所謂放工後依然運作,令部份打工仔表面看似已經下班/放工,實際上無論精神還是肉體,都仍然處於工作狀態和情緒當中,只是肉身沒有被困在辦公室/地點。另外,有部份國家地區流行下班後舉辦頻密的團建活動,這種放工後的同事之間娛樂形式的團體活動和社交應酬,表面上並不是在工作,是透過娛樂、餐飲、把酒談歡等,以此方式有助促進同事之間的交流,建立和進一步鞏固團體合作精神,以利提升同事之間的合作,但對部分打工仔而言,則是一種蠶食下班後私人時間的折騰,變相延長工時,也帶來另類社交壓力,造成一定程度的身心困擾。另外,還有提早到工作地點準備工作、在家/工作地點以外為工作做準備,都算是隱形工作的一種,涉及的工種和情況其實頗廣泛。

全球多國關注隱形工時問題

在手機/平板電腦中通訊軟件為通訊提供便利性之下,隱形工時問題進一步入侵到更多行業和工種,上司、工作群組中的工作所遙控工作,這就是隱形工作的一個例子,打工仔所謂下班後的私人生活,除了文職者,還有教師(在家中備課、修改學生作業、出測/考試題、回應家長通訊群組訊息等),有部份機構要求僱員24小時手機On Call 但又不計入其工時當中,令打工仔離開工作地點以後,仍然是處於工作狀態,身心都得不到休息,造成壓力,影響到情緒、健康、甚至家庭關係。令打工仔最遺憾的是,隱形工時難以界定,而且本澳《勞動關係法》中,未有對隱形工時作出相應的描述,未能為僱員提供休息的保障以及離線休息權。

近年,全球多國關注到隱形工時、隱形加班問題,提出「工作與生活平衡」,法國於2017年率先通過全球「離線權」法案,多個歐盟國家、澳洲、美國都先後提出離線休息權問題,2021年1月,歐盟議會決議,歐盟理事會要求各成員國應協商落實離線權的框架式立法,目前,西班牙、德國、比利時、義大利、愛爾蘭及加拿大等超過20個國家和地區,均有實施類似的政策,為打工仔「真下班」,讓僱員離線休息權有保障,非工作時間與來自通訊軟件的工作分離,可忽視非工作時間忽視來自上司的電子信件、電話和簡訊,又或其他不合理的工作聯絡。2024年1 月,北京法院判決一名僱員下班後在社交媒體與客戶及同事溝通屬加班,獲得3萬元人民幣的加班費,成為中國全國僱員下班後在社交媒體回覆工作而獲得加班費的案件,帶出隱形工時、隱形加班的權益。

本澳打工仔日均工時8.37小時

在澳門,同樣存在隱形工時的情況和問題,而且部份工作每日超出《勞動關係法》中上限,存在工時長的情況。澳門工會聯合總會與澳門經濟學會於去年底發佈的「2024年各業職工工作現狀調查」中指出,受訪者的整體工時為8.37小時/日,而且未包括隱形工時。在過去6次調查中,2008年、2012年及2019年受訪者平均每天工時分別為8.57小時、8.38小時及8.31小時,而2021年上升至8.35小時,2023年再度上升至8.4小時,雖然2024年回落至8.37小時,較2023年減少了0.03小時下降了0.4%,但仍然偏高,帶出本澳打工仔普遍存在工時長的情況及問題。

針對隱形工時問題,澳門工會聯合總會副會長林倫偉指,本澳存在隱形工作/工時過長的情況。有關離線工作權問題,在法國,澳洲、台北等地已經先後有相關的工作保險,保護非約定工作時間的離線權,否則僱主需要付出實際性的勞動報酬,讓在線工作和離線休息有保障,保障工作及生活取得平衡 ,鼓勵企業尊重員工私人時間,促進工作與生活平衡,故他建議透過立法,賦予僱員“離線權”。

林倫偉又指出,《勞動關係法》自實施以來修改次數較少,他建議作出系統檢討及優化,提出「唔好有人追先去做」,應全面檢討和優化《勞動關係法》,以強化僱員權益,包括超時工資、欠薪追討、假期制度、最低工資、解僱賠償及產假等方面的法律保障。

他也指出,本澳的《勞動關係法》中,僱員每年只有10日強制性假期及有薪年假不少於6天, 當中強制性假日是不包含部份本地的傳統節日。他早前向勞工局提出的書面質詢中提出,國務院公佈經修改的《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決定為例,自2025年1月1日起,全體公民假日增加兩日(農曆除夕及5月2日)至13日的法定假日,以及借香港計劃透過循序漸進式增加每年強制假期的日子,以達至於2030年把法定假日增至17日,讓之與公眾假期「睇齊」,建議本澳參考鄰近地區,增加年假及強制性假日天數。

行政長官岑浩輝4月中發表2025年度施政報告及回答議員提問中都有提出,將開展研究調升年假。筆者與不少打工仔期望,有關修改可以早日落實,為打工仔提升休假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