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營醫療機構業務法即起諮詢
2025-04-17
【本報訊】政府由四月十七日至五月十六日就《私營醫療機構業務法律制度》展開為期三十天的公開諮詢 (https://pse.is/7fbzhq),並舉辦五場公眾諮詢會。
據衛生局提供的資料介紹,為推動大健康產業及「醫療+旅遊」的發展,計劃透過立法將部份非住院的專科醫療程式由醫院釋放至日間醫院進行,並訂定相對醫院較低的准入條件,亦為遠程醫療、先進療法及外展醫療的開展提供法律支撐,同時適度放寬醫療廣告的限制,結合澳門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制度及硬體優勢,可吸引更多以醫療為目的的旅客來澳,激發市場潛力,為醫療業界創造更多發展機遇及就業機會,實現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的目標。
因應醫院及日間醫院主要提供專科醫療服務,涉及的責任較大,為保障公眾的利益,立法考慮透過擔保金、硬體設備等要求作為機構開設的准入條件,規定可確保有實力及具資質的企業開設醫院及日間醫院。同時,立法考慮規定醫院及日間醫院均須透過制訂內部運作規章,明確機構的各項服務流程及機制,尤其應急預案、人員管理及投訴處理等方面,確保醫療服務質量及安全。
醫院主要提供住院、專科醫療服務;日間醫院主要提供施行時間較短且非住院的專科醫療服務;診所則主要提供基本門診和小手術服務,因應定位的不同,立法考慮透過明確不同醫療機構准照類別的場所設置標準,實現錯位發展及優勢互補。
透過訂定一站式發牌程式,加強部門協作,提升審批效率,從而縮短機構開業所需的時間及投資成本,將有助吸引更多有實力及具資質的企業開設醫療機構。
對醫院及日間醫院設置擔保金的要求(醫院:五百萬元、日間醫院:一百二十五萬元),可確保機構未能履行應有的責任時,透過擔保金作賠償的保障,尤其考慮到醫院及日間醫院主要提供專科醫療程式,涉及的責任較大,須給予就診者更充分的保障。此外,擔保金作為開設醫院及日間醫院的准入條件,可確保有實力及具資質的企業進場,確保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立法考慮同時規定所有醫療機構均須公佈價目表,並列出基本項目及收費等,尤其掛號費、診金及專項醫療服務等,能有效避免醫患的收費爭議,從而提升就診者的信心,進一步鞏固醫療行業的良好形象。
醫療廣告方面,在保障就診者獲得正確資訊的前提下,考慮適度放寬醫療廣告的內容,允許刊登醫療服務項目等內容,措施可拓闊醫療業界的宣傳範圍,亦有助居民及旅客取得更全面及廣泛的醫療資訊。
新法將為業界開展遠程醫療、先進療法及外展醫療提供法律支撐,業界可為居民及旅客提供更多元化的醫療服務,擴闊業界的發展空間。此外,現有診所不受影響,將有助保持業界的穩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