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13918號
2025年03月01日
星期六
拍攝意外掀風波
2025-03-01
【本報訊】就日前內地劇組拍攝意外,議員林宇滔提出書面質詢,羅列近十個問題要求政府回應交代,包括:由哪個部門負責確保拍攝符合協調會議共識、按要求安全拍攝?「獲批『拍攝申請協調服務』許可就不視為非法工作」是否勞工局正式觀點及其法律依據為何?
林宇滔提出,當日拍攝現場由警方封路,現場亦有警員駐守,也有居民反映相關路段拍攝「飛車」期間行人可如常經過,現場未見有任何主動提醒或措施確保行人安全。若如政府如言是次意外與劇組未獲批准「偷雞」拍攝車輛飄移導致,質詢為何現場警員或監督人員沒即時阻止,並關注今後有何措施避免同樣問題出現和確保不危及居民安全。
政府稱有關劇組已獲批來澳拍攝,故劇組隨行成員不視為非法工作,而警方也聲稱肇事司機按「駕照互認」可在澳合法駕駛。不過,交通局網站資訊明確指:「承認內地人士在澳駕駛機動車輛資格不等同允許其非法工作。非本澳居民在未獲許可下在本澳提供工作(俗稱『黑工』)、獲許可以僱員身份在本澳逗留但向非獲許可為其工作的僱主提供工作(俗稱『過界工作』)或在不遵守法定條件下為自身的利益從事活動,均可能觸犯《聘用外地僱員法》及《禁止非法工作規章》等規定,可被科處罰款,甚至可被禁止在本澳從事任何勞務活動。」
林宇滔質疑,在有非本地駕駛者在警方協助封閉範圍下進行拍攝工作,事前當局有否要求駕駛者出示任何工作許可,意外後有否查明肇事司機有否工作許可,關注這種完全對法律不熟識、不主動的執法方式,會否是警方慣常打擊黑工的執法方式。
林宇滔也提出,文化局的拍攝許可申請平台提供外地人員在澳進行拍攝工作的參考資訊,明顯反映拍攝許可不包括外地人員工作許可。今次團隊拍攝有否為所有非本地人員(包括群眾演員)申請工作許可;如沒有,原因為何?在本澳「獲批『拍攝申請協調服務』許可就不視為非法工作」是否勞工局正式官方觀點,其法律依據為何?
現參與「拍攝申請協調服務」的政府部門中獨欠勞工局。林宇滔關注該局今後會否加入,更好地協調及監督來澳拍攝團隊合法工作資格,確保本地人就業權益及有效打擊不法工作。
另他還問及諮詢至今逾七年仍未見修法時間表的規範在澳公共街道拍攝的《行政條件制度》的修法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