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13912號
2025年02月22日
星期六
小販管理法規下月生效
現逾五百准照 八成持有人超六十歲
2025-02-22
【本報訊】管理小販的法律法規將在下月一日生效。巿政署巿政管理委員會委員吳秀虹表示,現時發出了五百四十三個小販准照。超過八成的小販是六十歲以上,他們最關注轉名的問題。現時約有一百個空置攤位,當中一些攤位太小不宜推出競投。
為配合名為《小販管理制度》的法律的實施,政府制定名為《小販管理制度施行細則》的行政法規,對小販准照的競投申請、續期及補發程序,保證金的金額及提供方式,以及協助人的登記作出規定。法規將與法律於下月一日生效。
法規規定市政署負責發佈開展小販准照公開競投程序的公告,並由市政署市政管理委員會主席設立的評審委員會對符合資格的競投者進行評分,倘出現得分相同的情況,將以公開抽籤方式決定排名。獲甄選的競投者須在指定期間完成相關手續並繳付准照費用及保證金,否則視為放棄小販准照。
法規規定保證金的金額相當於准照費用的金額,並可以現金、支票、電子支付及銀行轉帳的方式提交。此外,法規規定小販准照持有人擬由協助人協助經營,須在一個工作日前在市政署辦理登記手續。如小販准照持有人於《小販管理制度》生效前已辦理協助人的登記,則無須再作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