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13910號
2025年02月20日
星期四
林翊捷不贊同荔枝碗高牆防洪
2025-02-20
【本報訊】政府將在荔枝碗船廠片區對開水域(法定文物)興建高牆防洪。文化遺產委員會委員林翊捷認為,理應針對為數不多的民居,分小區興建防洪設施;現在選擇動用巨額公帑為整個片區興建大幅高牆,似乎採用了不相稱的手段來達到目的,更可能違反相關法定文物的行政法規。
荔枝碗船廠片區或許是近年少有的成功活化個案,受到不少市民、遊客的讚賞;不過,大家現時見到的景象將會出現重大變化。公共建設局日前發出新聞稿表示,「路環西側防洪排澇工程」(兩湖方案)將於短期內動工;簡單而言,方案就是在法定文物──荔枝碗船廠片區和路環市區對開水域興建高牆。
必須留意的是,第33/2018號行政法規把荔枝碗船廠片區列為法定文物,從中可以看到船廠對開水域(分區四)其實是法定文物的一部份,法規的《附件二》列明「分區四」要「維持水體特徵」、「維持自然環境特徵」。
文化遺產委員會委員、城市規劃師林翊捷認為,築起高牆是將荔枝碗船廠片區對開的「海」變成「湖」,違反「維持水體特徵」、「維持自然環境特徵」這兩個規定,且切斷現有船廠與海洋的聯繫。雖然多次在不同場合提出防洪排澇方案與保育法規存在矛盾,但政府部門從來沒有詳細回應。
政府至今沒有公布採用不同防洪方案應對不同程度水浸的科學數據。林翊捷指出,荔枝碗船廠片區與路環市區的地形有所不同,片區的陸地斜向海面,與船廠一街之隔的民居,受浸機會估計不太大,各家各戶安裝防水閘應可抵擋或會將至的海水。
至於近海一邊的民居其實不算多,尤其是船廠以東的民居小區,僅在它們向海的一邊築起防洪牆等設置,也在各家各戶安裝擋水閘等應該足夠。值得留意的是現已活化的區域(X-13、X12),其混凝土地台已經高於水平線,為那區域的民居發揮擋水作用,在此基礎上加強防洪能力,應可應付湧到的海水。
林翊捷強調,集中保護現有住屋應該可以抵禦風暴潮,何必動用巨額公帑在水域興建大幅高牆,又要冒著違反第33/2018號行政法規、《文化遺產保護法》的風險。他坦言,在荔枝碗船廠片區興建高牆來防洪排澇,似乎是採用不相稱的手段來達到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