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稿回應湖畔經屋甩磚

兩局:樓宇維修依法業主有責

2025-01-18

湖畔經屋甩磚事宜,政府重申不再插手。(資料圖片)

【本報訊】經屋湖畔大廈公共走廊甩磚問題政府早前表明已「歸檔」、完成處理。公共建設局與房屋局昨強調,按《都市建築法律制度》,該廈業主須自行維修樓宇,並可申請資助減輕費用,而過去由承建商出資的維修方案已撤回不再。

兩政府部門昨傍晚忽聯合發出「關於湖畔大廈公共位置牆磚維修事宜」新聞稿,交代事件過程並重申官方立場。去年十二月初前任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在立法會表示,由於湖畔不接受有關維修方案,故已「歸檔」處理,不另作跟進。

兩局表示:為長遠解決湖畔大廈與業興大廈公共位置牆身磚脫落問題,參照A區公共房屋的公共位置牆身採用紙皮石(一點五米高)和油漆的設計標準,兩幢大廈承建商分別提出維修方案。

其中,業興大廈(共九座)在各座業主同意及協助下相關維修工程已全部竣工。湖畔大廈方面,承建商於二二年六月提供可根治的牆身飾面磚維修方案,兩局於同年六月八日至八月廿九日期間分別與湖畔大廈業主及管理機關代表等舉行了共七次會議,介紹承建商提供的維修方案及施工安排。經過多次與大廈業主及管理機關就維修方案進行詳細講解後,事隔數月各座大廈均沒有就維修方案召開分層所有人大會。

鑑於事件停滯不前,承建商於二二年十二月五日來函通知倘至二三年二月底仍未有大廈通過維修方案,將撤回維修計劃。有關承建商之通知,房局於二二年十二月九日在湖畔大廈第一至六座大廈大堂以通告形式張貼承建商信函內容及通知,以供各座大廈全體業主,知悉有關維修計劃的期限。

湖畔承建商已撤回維修方案

於二二年十二月廿一日至二三年三月十九日期間,湖畔大廈第一座至第六座(共六座)分別召開分層所有人大會,並在會上否決由承建商提供的公共位置牆身飾面磚維修方案,故承建商未能進行維修工作,已撤回方案。

湖畔大廈落成至今已超過十年,根據《都市建築法律制度》相關規定,自樓宇入伙滿十年及往後每五年,業主須對樓宇進行保養及維修。房局將繼續協助業主召開分層所有人大會,開展公共位置牆磚維修工程,以及申請《樓宇維修基金》的“樓宇維修資助及無息貸款計劃”,減輕維修費用。

業興九座完成維修已進保固期

業興大廈(共九座)的分層所有人大會先後議決通過了由承建商提供的維修方案並進行維修。於二四年十一月完成所有維修和通過驗收,現已進入保固期。

此外,根據官方的維修工作跟進情況披露,湖畔第四座管理機關曾於去年十一月廿八日致函公建局提出有關大廈公共走廊墻磚維修方案事宜,局方已於十二月三日回覆是按二二年所張貼之承建商通告內容處理,即當時不過維修方案就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