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13880號
2025年01月13日
星期一
法院駁回抗告 柯文哲等4人羈押禁見確定
2025-01-13
【香港中通社1月12日電】台北消息:11日,台灣高等法院認定台灣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等4人涉重罪,駁回其此前提出的抗告。同時,法院裁定4人不能再因羈押提出抗告。
這意味著柯文哲等4人確定被羈押3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將在看守所過年。
涉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的柯文哲日前再被裁定羈押禁見。10日,柯文哲決定委任律師提出抗告,抗告狀當天中午送交台北地方法院。法院將另外3名收押被告的抗告狀一併送至台灣高等法院。
柯文哲抗告理由為,本案所涉圖利罪、違背職務收賄罪等部分已調查完畢,沒有繼續羈押的必要。證人“橘子”許芷瑜非本案共犯,充其量僅係證人,且其僅涉政治獻金案,未返台接受偵訊與本案不產生影響。
台灣高等法院認為,柯文哲等4人雖否認犯罪,但有證據可作為佐證,足以認定被告犯罪嫌疑重大,並伴隨高度逃亡及串證滅證的可能。且柯文哲等人涉犯重罪,罪名數量亦不少,如全部定罪,未來刑責可能更重,更增加逃亡及串證滅證的可能。考量柯文哲等人的身份、地位、經濟等情況後,認定仍有羈押必要,因此駁回抗告。
據此前報道,台北地檢署偵辦柯文哲涉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政治獻金公益侵佔等案,2024年12月26日,宣布起訴包括柯文哲在內11人,並對柯文哲求處28年6個月有期徒刑。柯文哲表示不認罪,否認檢方指控的多項罪名。此後柯文哲曾兩度交保獲釋,但檢方兩度抗告成功,台北地方法院本月2日第三次開庭,最終裁定將柯文哲等4人全部羈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