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噪音檢控率不高有因

2025-01-13

【本報訊】前任環保局局長譚偉文表示,社會生活噪音具突發性、隨機性且不持續等特性,當執法人員到場後,大部分個案的噪音已經消失,或因投訴人未能配合等情況而未能取證,故造成檢控率不高。

《澳門環境狀況報告二○二三》顯示,自《預防和控制環境噪音》法律生效後,噪音投訴個案總體呈上升趨勢,疫情期間更顯著升高。二○二三年,整體投訴個案總數達一萬零五百三十八宗,但「談話及喧嘩」達四千二百五十六宗,比二○二二年上升兩成。

按環保局統計數字顯示,長年以來,噪音檢控數字佔整體投訴數字約百分之一。議員李靜儀在書面質詢表示,儘管當局強調「檢控率與鄰近地區的情況相若」,但噪音對居民生活作息影響甚深,其中,社會生活噪音的檢控率於二○二三年更只得百分之零點九,故此有必要加強打擊生活噪音滋擾。

在十二月初仍是環境保護局局長的譚偉文回覆質詢時表示,社會生活噪音具突發性、隨機性且不持續等特性,當執法人員到場後,大部分個案的噪音已消失,或因投訴人未能配合等情況而未能取證,故造成檢控率不高。情況與鄰近地區相若。

保安司司長辦公室表示,由於生活噪音產生的時間沒有特定規律及具有突發性,檢控上確實存在一定困難,故此,對於經常重覆出現噪音投訴的地點,治安警察局已派警員加強巡查,同時與大廈管理公司溝通,提醒管理員多留意重覆出現噪音投訴的單位,倘發現有噪音問題,管理員先對相關住戶作出提醒,情況沒有改善時可向治安警察局求助。

保安司司長辦公室也表示,目前治安警察局經常接獲噪音投訴的公共地方包括休憩區及廣場等,針對有關情況,治安警察局已派員在上述地點加強巡查,當警員發現有人於噪音管制時段在公共地方發出噪音,將依法進行勸喻或繕立實況筆錄轉交環境保護局跟進。

被問會否就《預防和控制環境噪音》法律作出全面檢討,以研究修訂的必要?譚偉文表示,為平衡居民生活作息和社會發展,特區政府已分別於二○一九年、二○二○年修訂《噪音法》及《聲學規定》,現階段暫未計劃修訂《噪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