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13824號
2024年11月07日
星期四
香港特區政府合約加入調解條款
2024-11-07
【香港中通社11月6日電】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6日發表在政府合約中加入調解條款的政策宣言,闡明政府就進一步推廣使用調解以友好方式解決爭議的政策立場和方向,鞏固香港在國家政策下作為亞太區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的策略性定位。
政策宣言指,香港特區政府一直支持“調解為先”的文化,即更廣泛地使用調解來解決爭議,基於調解可以讓爭議各方在不偏不倚的調解員的協助下,以靈活、省時、經濟的方式和雙方都同意的方案自願解決衝突。政府將牽頭在政府合約中加入調解條款,以身作則,並以此作為一般政策。調解條款表示當事人同意在訴諸仲裁或訴訟前先使用調解作為爭議解決途徑。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表示,期望鼓勵私人公司在合約中加入類似的調解條款,進一步推廣“調解為先”的文化。律政司會繼續推行政策措施深化調解文化,配合國際調解院總部將落戶香港,打造香港成為國際“調解之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