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 13814號
2024年10月26日
星期六
符合條件持外國護照人員可通行
橫琴口岸合作查驗自助通道擴展
2024-10-26
【特訊】橫琴口岸旅檢大廳和隨車人員驗放廳採用“合作查驗,一次放行”便利通關模式,經「合作查驗自助通道」 (內地稱「合作快捷查驗通道」) 通關的人員,只需排一次隊、讀一次證件、採集一次生物特徵,即可快速完成琴澳兩地出入境查驗,使驗放效率大幅提升,通關體驗顯著改善。2024年首三季使用橫琴口岸自助通道通關人員共有1371萬人次,佔該口岸總通關人次的84.3%。
為支持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發展,進一步便利琴澳兩地人員往來,經治安警察局與珠海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共同協商後,自2024年10月28日起在橫琴口岸試點擴展「合作查驗自助通道」適用人員範圍,新增以下3類外國護照持用人,經辦理澳門和內地自助通關備案手續後可使用該口岸「合作查驗自助通道」通行:
1 ) 年滿7歲且身高1.2米或以上,持用外國護照(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且符合豁免簽證及預先入境許可進入澳門條件*的外籍人士;
2 ) 年滿7歲且身高1.2米或以上,持用外國電子護照(具有6個月以上中華人民共和國居留許可),且符合豁免簽證及預先入境許可進入澳門條件*的外籍人士;
3 ) 年滿7歲且身高1.2米或以上,持用澳門居民身份證並具有以下其中一項證件之外籍澳門居民:
( a ) 外國護照(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
( b ) 外國電子護照(具有6個月以上中華人民共和國居留許可);
( c ) 外國電子護照(具有6個月以上多次有效中華人民共和國簽證)。
*參見本澳第38/2021號行政法規第9條,符合豁免簽證及預先入境許可進入澳門條件包括:載於《公報》獲行政長官豁免的國家之國民https://www.gov.mo/zh-hant/services/ps-1474/ps-1474b/ 、持有本澳逗留特別許可人士(外地僱員、外地僱員家團成員和外地學生等)、持香港居民身份證人士等。
上述新增適用人員須留意,經橫琴口岸「合作查驗自助通道」通關時應使用入境區域查驗證件,即外籍澳門居民前往橫琴時使用外國護照,返回澳門時使用澳門居民身份證,而其他外籍人士往返琴澳均使用外國護照。另外,上述符合條件的外籍人士完成澳門自助通關備案手續後,亦可使用設於本澳關閘、外港碼頭及機場等出入境事務站的傳統兩門式自助通道通關,以提升其在本澳口岸的通關速度和體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