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13802號
2024年10月12日
星期六
余華英拐賣兒童案重審 將擇期宣判
2024-10-12
【中新社貴陽10月11日電】 (記者 張偉)10月11日,貴州省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另行組成合議庭,對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回重審的被告人余華英犯拐賣兒童罪,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張某某、楊某某等9人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一案進行一審公開開庭審理。
貴陽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余華英為謀取非法利益,自1993年至2003年期間夥同龔某某(已故)、王某某(另案處理),在貴州、雲南、重慶等地流竄,物色合適的兒童進行拐賣,余華英共拐賣17名兒童。公訴機關提請以拐賣兒童罪追究余華英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余華英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余華英進行了最後陳述。本案將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