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班警性騷擾女護士罪成緩刑

已被停職處分

2024-10-05

【本報訊】一名休班警員受傷送院接受治療期間性騷擾一名女護士,被判四個月徒刑,暫緩執行兩年。保安司亦批示,對該名一等警員科處停職處分。

二○二二年五月十八日凌晨,一名休班一等警員因頭部受傷被送往仁伯爵綜合醫院接受治療,在等候治療期間,涉嫌性騷擾一名當值女護士,該名女護士報警求助並追究相關刑事責任。上述休班一等警員的行為涉嫌觸犯性騷擾罪,案件已移送檢察院處理。

保安司司長辦公室網站欄目「警鐘長鳴」公布,初級法院刑事法庭於二○二三年六月作出判決,裁定上述一等警員觸犯一項性騷擾罪名成立,判處四個月徒刑,暫緩執行兩年。該一等警員向中級法院上訴,中級法院於今年五月作出裁判,上述一等警員的上訴理由不成立。案件的裁判已於六月十一日轉為確定。

二○二二年五月十九日,治安警察局已就事件開立紀律程序調查,依法追究違法者之紀律責任。調查已經完結,保安司司長於今年九月廿四日批示,對該名一等警員科處停職處分。

翻查當年報道,一名護士在網上發文表示,當值時被一名因醉酒弄傷到醫院求診的休班警員非禮。該警員在等候時用手拍打她的臀部兩次,她當場大叫非禮,在場其他人士目睹案發經過,醫院同事馬上協助報警。她提及前來辦案的警員言語間盡是希望她能大事化小、小事化無,對此深感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