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案檢院上訴中院重審維持原判 江志案還有後續?

 傳代表律師涉案停職

2024-09-26

中院重審檢院上訴江志案部分案情,昨宣告維持原判。

【本報訊】中級法院昨重審助理檢察長江志因受賄瀆職案有關檢察院的上訴,結果維持原判。江志原代表律師之一何金明被傳捲入江案,其律師職務被中止,而律師公會網站上的律師名單已無其名字。

另一律師:可向警方查詢

根據澳門日報等傳媒報道,江志原代表律師之一何金明昨未現身庭審,並據悉其因捲入江志案而被中止律師職務。昨出席庭審的江另一名代表律師劉耀強庭外受訪時未有向傳媒證實有關消息,建議向當事人或警方查詢。

律師公會「無名」

在律師公會網站上,已無法查找到何金明的名字。根據公會做法,若有律師「出事」涉案,則會暫時中止其專業資格,屏蔽該網站上相關資料,如涉此案的律師關凱倫就不見名字。

江志案年初中院宣判,裁定江與他人合謀助涉刑案人士避責,「吃案」或取回被扣押財物,判江十七年監禁並充公一千四百多萬財產,蔡秀英判十四年,吳懷珠判六年,而關凱倫則判無罪。江及檢院均上訴。

中院維持原判 檢院上訴敗訴

昨中院就檢院上訴、終院發回重審案中其中一個行賄受賄案情。結果最終還是認定證據不足,維持原判,檢院敗訴。

另外,檢察長葉迅生批示批准助理檢察長江志的長期無薪假早已屆滿多個月(由二○二二年二月七日至二○二四年二月六日),至今未見有新的批示。檢院網站則指江仍在放無薪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