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確定司警被撤職

兩年前截查女換錢黨偷錢

2024-09-19

【本報訊】一名陳姓卅二歲司警刑事偵查員在截查一名內地女子期間,盜取一萬九千港元現金,公務上之侵佔罪成,被判二年的實際徒刑。保安司司長也批示,對該名刑偵人員處以撤職處分。

保安司司長辦公室網站的「警鐘長鳴」欄目顯示,司警局一名刑事偵查員在截查一名內地女子期間,涉嫌盜取該女子一萬九千港元現金,涉嫌觸犯公務上之侵占罪,案件於二○二二年九月十五日移送檢察院偵辦。同日,司警局開立紀律程序卷宗調查,並對該名刑事偵查員採取防範性停職措施。

二○二三年六月,初級法院刑事法庭裁定上述刑事偵查員公務上之侵佔罪名成立,判處二年的實際徒刑。該刑偵人員向中級法院上訴,中級法院於二○二三年十一月裁判上訴理由不成立。案件的裁判已於今年一月轉為確定。司法警察局對該名刑事偵查員的紀律程序已經調查完結,保安司司長於今年八月廿六日作出批示,對該名刑偵人員處以撤職處分。

翻查當年報道,該名司警偵查員入職十年。二○二二年九月三日,他在路氹一間娛樂場截查逾期的女換錢黨期間偷取現金。該名女換錢黨在九月十三日被治安警截查時舉報事件,司警局據報拘捕涉案偵查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