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僱賠償上限

擬調升至廿五萬八千

2024-08-30

黃志雄(中)

【本報訊】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昨召開本年度第三次全體會議,檢討《勞動關係法》中用於計算解僱賠償的月基本報酬的最高金額。政府拋出的方案建議,將月基本報酬的最高金額由目前二萬一千元,調升至二萬一千五百元,但社協勞、資雙方代表,對之意見分歧。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協調員、勞工事務局局長黃志雄表示,將綜合分析及考慮,再向政府撰寫相關報告。

解僱賠償月基本報酬最高金額加五百

會議昨由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主席、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主持,議程僅一項,為收集社協勞、資雙方代表對檢討《勞動關係法》中用於計算解僱賠償的月基本報酬的最高金額意見。現行計算標準是自二零二二年完成檢討,是次討論調整為第四次按法律規定「兩年一檢」作出檢視和討論,檢視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至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日期內情況。政府指,該期間,居民收入中位數沒有改變、就業不足及失業率下降,不過,消費物價指數(通脹)有上升,故建議,將月基本報酬的最高金額由目前二萬一千元,調升至二萬一千五百元,若上調後,解僱賠償上限將由目前二十五萬二千元,調整至二十五萬八千元,覆蓋僱員人數超過六成、中小企僱員覆蓋率則達八成。

社協資方代會黃國勝會後表示,本澳營商環境仍然不均,而且面對變數,中小企仍然需要政府的支援;此外,本澳經濟主要依靠旅遊業作為支撐,旅客消費減弱,消費審慎成為常態,非旅遊區經營艱難。並提出若目前提升相關賠償上限,難以獲得工商界、中小企的支持,故希望維持現有計算標準,讓商界應對變化中的市道及環境。

社協勞方代表馮家輝會後表示,由於受惠僱員人數及覆蓋率會有所增,同意作出有關調升,唯資方持不同意見,希望政府可以綜合考慮。

黃志雄指,是次調整建議是政府考慮經濟發展和僱主承受能力等作出的建議。對勞資雙方對之有分歧,他稱會綜合經濟及其他情況作出考慮,再撰寫有關報告,向政府呈交,希望盡快通過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