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程式電動車也免稅無上限?

林宇滔質疑與環保政策背道而馳

2024-08-26

不少電動車品牌都有來澳展銷。(資料圖片)

【本報訊】交通事務局擬把「增程式電動車」納入到純電動車「無上限」免車稅政策適用範圍。立法議員林宇滔質疑,此舉與環保政策背道而馳,並有違反《機動車輛稅規章》之嫌,相關官員應被問責。

澳已成豪華電動車避稅天堂

林宇滔提書面質詢說,本澳一直為電動車提供免稅優惠,雖優惠有助電動車普及化,但因對擁有者沒數量及價格的限制,令澳變成豪華電動車的避稅天堂,既浪費公帑亦根本沒達到長遠推動環保的目的,更與本澳控車政策背道而馳。

以一輛去年在澳發布的頂級豪華純電動車為例,香港定價為八百三十八萬港元的車,由於澳被全數豁免機動車輛稅,該款車在澳僅售約四百二十八萬港元,也意味一架豪車政府就少收近四百萬的公帑,但達到的環保效益並不多,甚至明顯不成正比。據媒體報道該車在澳訂單遠比港為多。

納增程式電車有違車稅規章之嫌

電動車無上限免稅的問題政府多年不但視而不見,而交局近日更向交通諮詢委員會提出:對符合國家對增程式電動車輛技術要求、或已存在於國家《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內的增程式電動車款,視為符合澳「增程式電動車」要件,可豁免機動車輛稅。

林宇滔直言,使用燃油發電驅動的增程車明顯抵觸、不符現時的《機動車輛稅規章》的相關規定,有違依法施政之嫌,質詢當局有何依據將其納入可豁免機動車輛稅的車輛?

《機動車輛稅規章》第六條第二款:「只使用石油燃料替代能源的新機動車輛,其移轉同樣獲本規章訂定稅項之豁免。」增程式電動車相當於由「汽油發電機+普通電動車」組成,即是用汽油發電機給電池充電,然後由電池驅動電機使汽車行駛。車主也可完全不充電,僅靠入油行駛。這明顯不屬上款所指的定義。其燃燒汽油發電的過程中仍會有廢氣排放,實無理由納入電動車範圍。

主事官員應問責

林宇滔又提到,「增程式電動車」其發電機排放若符合官方相關「環保排放標準」的認可,理論上仍能享另一稅務扣減措施(現為應繳稅款五成,上限為六萬元)。但諷刺的是,市面上不少「增程式電動車」汽油發電機排放並未達「環保排放標準」的可減稅要求。若當局將此類車視作純電動車免稅,實在是與環保政策背道而馳,更有違法之嫌,相關人士理應被問責。

年行車稅計稅標準應更新

另外,林還關注增程式電動車是以何種方式劃定年度行車稅額。他指現時電動輕型客車汽車及電動摩托車無需繳納行車稅,但這根本非環保政策結果,而是多年來的法律漏洞,因這類車是以汽車引擎汽缸容積劃定年稅額,由於電動車沒汽缸,因此不用繳行車稅。

不過,同樣是純電動的輕型客貨車及貨車、重型汽車則不同,這類車按車輛總重量計稅,即使減排效益更高,但仍需繳行車稅。有業界反映,電動車一般較汽油車重,即行車稅反而更高,無助鼓勵業界轉用電動車。

他認為,已立法多年《車輛使用牌照稅規章》當年並未考慮電動車稅額豁免問題,現造成法律執行不合理,問當局何時會更新《車輛使用牌照稅規章》,與時並進合理劃定不同種類車輛的年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