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選開支上限一成不變
十月十三選特首
2024-08-13
【本報訊】還未公開宣布競選連任與否的行政長官賀一誠已定好新一屆(第六屆)行政長官選舉日,為十月十三日,即在重陽節(週五,十月十一日)後隨接的週日進行四百選委投票選特首,由以往的盛夏變金秋時分才辦。
選中重陽節週末三天連假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昨刊登特首賀一誠在本月八日訂定特首選舉日的行政命令。十月十三日的選舉日,較上屆一九年在八月二十五日舉行的,延遲了四十九天。
政府發新聞稿重申,按照《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一及《行政長官選舉法》的規定,行政長官由年滿四十周歲,在澳門通常居住連續滿二十年,擁護《基本法》和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及其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擔任。行政長官是由一個具有廣泛代表性,由四個界別共四百名委員組成的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選出,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任期五年,可連任一次。
競選開支上限六百四十多萬元
昨公報還刊出賀一誠同日所作的一份特首批示,就是訂定新屆特首選舉每一名候選人的競選活動開支的限額,為六百四十三萬九千八百四十七點八五元。
雖然經過三年新冠疫情,疫後本澳各項經濟數據復甦表現不一,不過有關競選開支上限金額與五年前的一樣,連分毫也完全不變。上屆的上限則較前屆(一四年)的上調逾一成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