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為己有難逃天眼追踪

婦人街頭拾得一箱手機

2024-08-08

婦人拾遺不報被捕。

【本報訊】一名婦人街上拾獲一箱貨物,內有九十部手機,婦人將該箱貨物搬返家據為己有。當天晚上,警察找上門來,將婦人拘控,起回貨物。

涉案婦人姓林、六十餘歲、本澳居民。案發於本月三日,治安警察局接獲一名男子報案,稱在騎士馬路附近遺失一個紙箱,內裝有九十部手機,經折返尋找不果,故報警求助,報稱損失約十八萬澳門元。

警方透過「天眼」系統追查,發現貨主不慎遺留該箱貨物三分鐘後,林婦即拾起擺在路邊,再取來手推車推回祐漢區。當晚八時,警員在祐漢區一單位尋獲林婦,起回九十部電話。經查問,林婦承認拾獲有關貨物,並將之帶返住所。

經調查後,林婦涉嫌觸犯《刑法典》第200條「在添附情況下或對拾得物、發現物之不正當據為己有」罪,案件送交檢察院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