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局回覆第一期惰性拆建物料分選暫存情況

2024-07-06

第一期惰性拆建物料分選後已堆放至最高離地面達九米(環境保護局圖片)

第一期惰性拆建物料分選後的總存放量已達至地塊的最大接收容量(環境保護局圖片)

第一期惰性拆建物料分選後存放在路氹連貫公路的一幅土地之上(環境保護局圖片)

【本報訊】關注生態的人士認為,分選惰性拆建物料後重用,應可無需堆填「生態島」,以免海洋生態尤其中華白海豚(國家一級保護動物)受到損害。其實,環境保護局早於二零二一年判給「第一期惰性拆建物料分選和暫存庫建造」,究竟效果如何?本報提出查詢後,該局透過更新網站內容來回覆。

環保局介紹,「第一期惰性拆建物料分選和暫存庫建造」工程於二零二一年十一月開展並已完工。經分選設施篩選的惰性拆建物料存放在路氹連貫公路第七地段及第八地段(亦即地塊B),總存放量已達至地塊B最大接收容量(約六十五萬立方米),已堆放至最高離地面達九米。

環保局提出,未來,還有其他大型基建項目將產生建築廢料,如輕軌東線的地下車站及隧道盾構工序,預計會產生約一百五十萬立方米建築廢料。並稱:「特區政府已貫徹『盡重用』措施,積極將上述惰性拆建物料應用到填海造地工程及回填項目。」環保局重申,基於建築廢料堆填區的飽和情況,暫無法騰出空間開展第二期及第三期的惰性拆建物料分選和暫存庫建造工程。

翻查資料,早在二零一零年,運輸工務司範疇轄下部門已經組團前往香港,考察將軍澳臨時建築廢物篩選分類設施。

二零一五年六月,時任環境保護局代局長韋海揚回覆議員陳明金的書面質詢表示,自從粵澳雙方政府於二零一三年六月簽訂《粵澳環保合作框架協議》後,該局積極推進首階段的惰性拆建物料篩選設施之規劃建設工作,計劃利用機械設備篩選符合填海物料質量標準之惰性拆建物料,為日後在本澳新填海區再利用及區域合作跨境再利用作好準備。

經多方評估,已確定篩選設施首階段的生產線所需的工藝,以及落實在建築廢料堆填區內建設,在與內地相關部門落實具體操作細節及全過程的監管方案後,爭取於一五年正式啟動澳門方面的生產線之建造,設施規模為每日二千噸,預計二零一六年完成。而其他所需的硬件設施如物料碼頭亦會按序建造。

同年十一月,政府為《澳門建築廢料管理制度》公開諮詢,正式成為局長的韋海揚提出,爭取在一五年底或一六年初開始建設建築廢料分類設施,以便選出符合國家要求的惰性拆建物料,透過粵澳合作運回內地填海。翌年,韋海揚提早離任,接任的是現任局長譚偉文。

二零一七年,譚偉文回覆議員高開賢的書面質詢表明,將會盡快開展建築廢料堆填區地質改良工程,完成後繼續建設惰性拆建物料跨區再利用項目的篩選設施及其配套設施,力爭項目在二零一九年投入運作。為建立長效監管機制,政府正與內地相關部門協商簽署《澳門惰性拆建物料在內地海域處置管理實施方案》。另外,項目在內地的具體接收地點也正繼續協調落實。

前任行政長官崔世安早在二零一六年三月批示,授予環境保護局局長譚偉文或其法定代任人一切所需權力,以便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作為簽署人,與國家海洋局南海分局簽署《澳門惰性拆建物料在內地海域處置管理實施方案》。

今年四月,關注海洋生態人士反對政府堆填「生態島」,他們向內地公司詢問建設建築垃圾篩選分類設施的價格和所需面積,一度寄望政府在建築廢料堆填區對面、超過九萬平方米的閒置土地落實。然而,政府在六月宣布,那幅土地將會用於建設可供五萬人觀賞表演的場地。

對此,關注環境生態人士向本報表示,處理建築廢料是重要、急切的民生問題,無論是政府的中長期目標(區域合作)或民間、專業團體提出不填海的方案,處理上都需要陸地空間,尤其是鄰近現時建築廢料堆填區的空間。該名人士期望政府展開研究,將現有和未來的閒置土地合理布局和使用,改善民生和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