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常會續分析打擊非法賭博犯罪法

2024-06-27

陳澤武(右)總結

【本報訊】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昨舉行會議,繼續分析及討論《打擊非法賭博犯罪法》法案。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主席陳澤武會後表示,委員對於法案中非法經營麻雀較為關注,例如會所、酒樓等以收費方式為客人提供場地是否屬違法,委員會認為需要就此與政府作進一步探討。

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昨就《打擊非法賭博犯罪法》法案的政府回應問題清單展開討論。其中,比較關注非法經營麻雀的定義,陳澤武指有委員提出會所、酒樓等以收費方式向客人提供場地是否屬於非法經營麻雀以謀利的違法行為;另外,關注到欺詐性賭博條文中,有關偽造籌碼的犯罪行為,不僅是只限娛樂場內的籌碼,若對民間用於賭博行為的籌碼塗改或偽造,都列為犯罪行為,委員會認為需要就上述問題與政府進一步探討。

陳澤武又指,有委員提出法案中列明,非法賭博的民居搜證不能在晚上九時至早上七時內進行,否則視為無效的安排存在異議,有委員建議政府參考其他相似法例,或直接透過修改刑事訴訟法典,以配合搜證。他引述政府代表早前表示,會持態度開放。另有委員關注到,法案中對卧底身份受司法保護保密年期只有二十年,認為未足夠,但政府早前列席會議時曾指,有關年期是參考於二零零九年制定的《禁止不法生產、販賣和吸食麻醉藥品及精神藥物》法案中相關條文,而且在過去實踐中未見有問題,有委員則提出,由於該法案的卧底的身份受司法保護保密年期實施未達二十年,未能足夠反映出實際情況,故提出希望政府考慮延長有關身份保護的年期。

陳澤武表示,下週將會邀請政府代表出席會議,解答委員對法案提出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