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香港理大衝突案

17人判囚20至70個月

2024-06-20

【香港中通社6月19日電】香港理工大學2019年發生暴力示威衝突,17人被控妨礙司法公正、暴動罪等,18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20至70個月。

17名被告中,有4人開審前承認暴動罪,各判囚44個月。其餘13人經審訊後全部裁定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成,其中8人暴動罪亦成立。同時被裁定暴動及妨礙司法公正罪成的8人,有一人因案發時僅16歲,判囚60個月,其餘7人判囚70個月。妨礙司法公正罪成的5人則判囚20至24個月。

區域法院法官王詩麗判刑時指,理大衝突範圍廣泛,屬有計劃、有策略及有分工。被告用車輛接載暴動者離開,若非警方截停車輛,暴動者會成功逃走。被告行為嚴重打擊司法公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