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溥森:儲備土地就是存在閑置

2024-06-14

【来論】日前,立法議員鄭安庭針對政府的收回土地長期閑置問題,在立法會用口頭質詢的方式,建議政府考慮改造部分閒置土地,用作為臨時綠化康體區。運輸工務司羅立文司長在回應時則強調,政府收回的土地並非閒置土地,而是土地儲備,與財政儲備的概念相同,“有需要就用”。本人認為羅立文司長此言在中文概念與邏輯推理上與大眾理解存在差異。

據有關資料顯示,澳門現存的閑置土地多達700多幅,潛在可發展用地約有120萬平方米,這對於地少人稠的澳門來說,確是一筆嚴重的土地資源浪費。正因如此,政府自2009年開始便依法展開跨部門聯合行動,採取措施去收回各種的閑置土地,至今已收回93幅,面積近80萬平方米。不過,由於土地使用必須遵循《城市總規劃》去佈局,並且還要考慮到灣區融入、多元發展、文物保護和旅遊發展等因素,因而導致散佈在不同區域的回收土地不容易根據所在地段的功能定位作出重新規劃與調整,以達到配合城市發展而有效地被二次利用。現時已使用的回收土地只有19.4萬平方米,僅佔總數的27%,這說明回收土地一直在低效使用。市民看見回收土地除了一部分交由市政署用作臨時綠化用途之外,絕大部分都是孤獨地用鐵柵圍欄分隔嚴禁閑人進出,形成“二次閑置”,有些甚至被閑置十年八載之久。結果,年復一年政府不僅要持續跟進回收土地的維護工作,增加財政負擔,還因為閑置土地在荒廢中變得雜草叢生、坑窪積水、蚊蟲孳生、垃圾堆積,老鼠為患,既有礙城市觀瞻,亦容易引發社區公共衛生問題,毫不誇張地說,有些空置建築地盤巳成為鬧市中的衛生黑點,所以才有市民、立法議員建議把暫未使用的收回土地用作臨時綠化康體區或停車場,這就是市井版的“閑置”現實,與官方版的“閑置”解釋存在不同。

政府儲備土地無可非議。但中文“儲備”的釋義是儲存起來在必要時使用,屬帶計劃性、長期性和保障性的備用物品。唯羅立文司長在申辯時卻澄清說,運輸工務司司長的責任並非決定土地政策,而是管理國有土地。強調各部門若有土地需求可提出建議,再由特區政府決定做與否。換言之,回收土地餘下近70%的面積尚未有具體長期使用的計劃和目標,在中文上的理解則應屬“貯備”而不是“儲備”,因為在性質上是變成用原始存儲方式作應急性的短期行為。難怪議員們異口同聲追問政府交代哪些個案是申請臨時用途後不能收回的?又有那些部門提出回收土地臨時用途後而不獲批準的?羅立文司長還說,現時收回土地並非閒置土地,而是土地儲備,與財政儲備的概念相同。其實,政府的財政儲備並非放在庫房原封不動坐收銀行利息的,而是會因應時勢變化用不同的方式或渠道去追求利益的最大化的。不然,政府就沒有必要為推動經濟持續發展,注資近百億元的公共資本去支持澳門投資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當然其衡工量值效果如何人們有目共睹是另一回事)的成立和運作?既然財政儲備可如此使用,為什麽回收土地在批準使用前就不能臨時性安排公益項目的使用?廣東人有句歇後語叫“公仔生鬚~由人安”意思是凡事事在人為,關鍵在於有沒有去想,願不願去做,糾纏名詞概念的爭辯沒有意義。

~社會民生促進會永遠榮譽會長 陳溥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