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推十項控煙措施全面禁止電子煙

擬提高罰則最高罰款增至200萬元及監禁7年可凍結資產

2024-06-07

香港推十項控煙措施,全面禁止電子煙。(香港中通社)

【香港中通社6月6日電】(記者 陳偉根)香港特區政府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6日舉行記者會,公佈十項短期控煙措施,包括全面禁止另類吸煙產品、禁止向未成年人士提供煙草產品、排隊時禁止吸煙等。上述措施預計年內提交立法會審議,政府期望在本立法年度內通過。

十項短期措施包括:引入完稅煙標籤制度、提高未完稅罰則、全面禁止另類吸煙產品、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煙草產品、持續檢視煙草稅、禁止加味煙、實施全煙害警示包裝、排隊時禁止吸煙、增加禁煙區和罰款,以及加強戒煙服務和宣傳教育。

衞生署署長林文健指出,2023年香港吸煙率為9.1%,逾57萬吸煙人士。令人憂心的是女姓吸煙比例長期維持在3%至4%,且有六成女士吸食加味煙。按年齡劃分,40至59歲的吸煙人士佔香港總吸煙人口約一半,逾27萬人。20至29歲吸煙的年輕人中,吸食加味煙的比例超過三分之二。

醫衞局副秘書長李力綱指出,全面禁止銷售另類煙的法例已於2022年4月生效,市民目前仍在使用另類煙,唯一的理由就是兩年前已買下的“貨尾”,因此在一段時間後要進一步禁止以任何方式管有另類煙。

香港海關關長何珮珊表示,海關在查處私煙的執法方面存在不少困難和挑戰,例如未完稅香煙的包裝和已完稅的沒有分別,有不法份子會將未完稅香煙冒充為已拿到進口證的已完稅香煙出售。

此外,政府擬提高罰則,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未完稅煙的最高罰款100萬港元及監禁2年,將增至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並列入有組織及嚴重罪行附表,執法機構可凍結相關犯罪人士資產。攜帶超過指定數量自用香煙入境的罰款,也將會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