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等法院宣判非法「初選案」14名被告罪成

2024-05-31

圖為押送被告的車輛抵達西九龍法院。 (中新社)

【中新社香港5月30日電】(記者 韓星童)香港47人早前涉嫌組織及參與非法“初選案”,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有16名被告拒不認罪。經審訊,香港高等法院30日裁決,當中14名被告罪名成立。

16名不認罪的被告,包括林卓廷、梁國雄、陳誌全、黃碧雲等,當中14人被判「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罪名成立。

根據判詞,控方案情主要指出,在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期間,16名被告與其他人士達成協議參與一項謀劃,以非法手段嚴重干擾、阻撓或破壞香港特區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能,旨在顛覆國家政權。

法官在裁決時指出,非法「初選案」的目的在於取得立法會過半議席,運用香港基本法賦予立法會的權力,否決財政預算案等。法官表示,香港基本法規定議員集體肩負憲制責任,在需要時依利弊去審核和通過財政預算案。 「無區別地否決」特區政府提出的財政預算案或公共開支,具有嚴重破壞特區政府或行政長官權力和權威的意圖。法庭認定「無區別否決」屬非法行為,裁定14人「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罪名成立。

另有2名被告被判罪名不成立。其後,香港特區政府法務司向法庭提出上訴申請。

同日,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總警司李桂華表示,警方歡迎法庭裁決。各被告不同程度參與案件,顯示他們目無法紀,以身試法,今日的裁決對他們是當頭棒喝,讓他們知道有關行為是錯誤且犯法的。

香港警方2021年1月採取行動拘捕50餘人,他們涉嫌組織或參與2020年所謂立法會“初選”,涉嫌幹犯香港國安法有關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47人於2021年3月1日被法務司起訴。早前,已有31名被告認罪,包括戴耀廷、黃之鋒、胡志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