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常會討論交通法

2024-05-14

(右)李靜儀

【本報訊】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昨早舉行會議,分析及討論《道路交通法》法案,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主席李靜儀會後表示,委員會提出,法案中提出對三十九項與交通運輸有關法令、法規、行政命令等廢止後,再由相應的專有的行政法規或補充性法規規範,當中會否涉及與《立法法》的匹配問題以及會否與仍有效的法律條文存在抵觸。

李靜儀會後表示,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昨聽取顧問團及委員對《道路交通法》的意見。法案中,列出有三十九項交通運輸有關的法令、法規、行政命令等作出廢止,會透過二十一項專有法規和二十二項補充法規作規範,但不抵觸的條文將繼續適用,委員會故提出,「不抵觸條文」所涉及的部份,以及在相應的專有法規和補充法規罰則與一般性處罰不一致時,前線執法人員如何執法,還有當中會否涉及與《立法法》的匹配問題。故委員會提出,希望政府代表稍後就相關工作安排、立法計劃和時間表等向委員會作出說明。

她補充,委員會今日將繼續討論該法案,就社會、委員會所關注的扣分制、輕微違反,行政違法制度的修改作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