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合區指定醫療機構

可使用澳門已上市部分藥物

2024-05-03

【特訊】為營造趨同澳門生活的便利環境,使居住在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的澳門居民亦能使用澳門已上市的部分藥物,藥物監督管理局一直與內地相關部門保持緊密聯繫,並於早前向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報送首批擬供深合區指定醫療機構使用的藥物清單,以供廣東省相關部門審核。藥物監督管理局於接獲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通知,表示首批藥物清單共296種藥物已全數獲批,可作為第一批在深合區指定醫療機構使用的澳門藥物目錄。

2023年9月聯合發佈了《關於支持在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使用澳門地區已上市部分藥品的工作方案》。根據《工作方案》,於深合區內為澳門居民提供基礎醫療服務的指定醫療機構,可使用澳門已上市的部分藥物,並對該等澳門藥物實行目錄管理(白名單)。白名單藥物由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廣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會同澳門藥物監督管理局審核確定並動態調整。

首批藥物清單共296種藥物

首批藥物清單由澳門衛生局建議,作為首批供深合區“澳門新街坊”衛生站使用的基本藥物共有296種,當中包括用於治療常見心血管疾病、呼吸道疾病、代謝疾病、皮膚病、腸胃病及感染症等藥物,經澳門藥物監督管理局確認並與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溝通協調,並與廣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共同商議後,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同意將上述藥物清單作為第一批供深合區指定醫療機構使用的澳門藥物。